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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规定外逃贪官限期自首从轻发落 敦促54人投案
      来源:兰州晨报  郭玉红   2008年02月19日 08时50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检察业务 
 “自首”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甘肃省检察院联合公安等部门开展追捕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 敦促54人尽快投案

  为了敦促甘肃省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尽早投案自首,甘肃省检察院从2月1日开始到3月31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08年甘肃省追捕在逃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

  凡在3月31日前投案自首,如实坦白交代罪行并积极退赃的,将依法予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在这次“追逃专项行动”中,甘肃省检察院将与公安、安全、通信、金融、边防、邮电等部门信息共享,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让职务犯罪嫌疑人寸步难行,无处藏身。据追逃专项行动负责人介绍,对于投案自首者,如实坦白交代罪行并积极退赃的,一律从宽处理,依法予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自首后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相反,对那些拒不投案,顽抗到底的犯罪嫌疑人,一旦抓获,将依法严惩。

  据悉,2007年,省检察院对全省所有在逃人员情况进行了再清理、再摸底,逐案逐人录入微机,并与公安机关联网核对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员上网布控情况,根据各地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的实际情况,确定了挂牌督捕重点。对于重点督捕对象,要求办案单位逐案研究制定缉捕方案和相应措施,逐件逐人落实追逃任务。同时,在着力抓好重点案犯的同时,讲究政策策略,对贪污贿赂万元左右、挪用公款5万元左右的在逃嫌疑人,将工作重点放在规劝、敦促其投案自首上来,全年共有3人投案自首。为了充分利用公安机关的抓捕优势,形成追逃合力,省检察院对每一个在逃人员,及时按照程序办理上网追逃手续,对于有潜逃行踪和抓捕可能的,联手公安机关实施技术侦控,伺机抓捕。据统计,2007年,全省检察机关共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22人,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数由去年初的近百人下降到目前的5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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