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信息网 ->
司法动态
-> 正文
— 新闻焦点 ———————
■
·
北京律师协会发布警告 律师...
·
银行业破产条例进入立法进程
·
法学专家:出台《反暴利法》...
·
国家环保总局、保监会联合建...
·
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行为的司...
·
社保立法有“短腿” 今年立...
·
佛山20多个烟花仓库爆炸 ...
·
国务院公布施行《土地调查条...
— 本周公检法司热点 ———
■
·
最高检、最高法提出改革司法...
·
司法部公布2007年国家司...
·
司法行政徽章启用(图)
·
河南省第二所女子监狱通过初...
·
辽宁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提出...
·
中国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
·
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印发《二...
·
肖扬:不以司法效率换调解率
更多公检法司动态>>
— 新法速递 ———————
■
·
西安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
·
青海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
·
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
·
交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灾后公...
·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广东...
·
辽宁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
河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
更多法律法规>>
— 最新论文 ———————
■
·
刑法再修改的理念与规则――以现今的议论为根据
·
政府执行力探析
·
新时期利益原则的时代思考
·
高校教师聘任合同探究
·
浅论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问题
·
论中国机构投资者制度构建与证券市场国际化
·
运用证据认定案件事实问题研究
·
确立我国非婚生子女认领制度的立法研究
·
商事登记法律性质辨析:法经济学的视角
·
论经济法视域的水权市场法治化
更多理论文章>>
北京将设司法救助基金 将信访案件纳入救助范围
来源:新华网
2008年02月19日 11时13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司法行政
“
司法救助
”相关资料:
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为了让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能打得起官司,北京市将建立司法救助基金,并明确将信访案件纳入救助范围,以彻底解决一批上访老案、难案。此外,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也有望成为救助基金的发放对象。
这是《北京晨报》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北京市法院院长会议上了解到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的规定》,司法救助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行政诉讼,但经济确有困难的,实行诉讼费用的缓交、减交、免交。在刑事案件中,司法救助制度是指对遭受损失,而又无法获得赔偿的受害人及家属,由法院拨付专款予以补偿的制度。
北京市高院院长池强表示,救助基金的发放要统筹兼顾,既要依靠市级的救助基金,也要努力争取区县的救助基金;既要考虑信访老户,又要考虑到现案中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既要切实解决实际困难,又要防止产生负面影响。市高院还要针对救助基金的发放标准、发放范围等问题开展调研,切实解决救助基金使用中的问题;研究拓宽司法救助的领域和范围,完善减缓免交诉讼费的具体条件和标准。
此外,北京市法院将建立奥运期间立案工作机制,强化案件请示汇报制度、信息通报制度,确保奥运期间重点纠纷立案审查信息渠道畅通;加强与奥组委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涉奥案件稳妥及时处理。
[ 发表评论 ]
查看评论>>
匿名
│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留言须知>>
进入论坛>>
[ 相关新闻 ]
·
济南市中区74村(居)民当上“调解联络员”
·
青海降低法律援助“准入”门槛扩大受助面
·
司法救助: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诉讼权利
·
最高法从代表建议中发现变化:更专业有针对性
·
司法救助: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诉讼权利
·
聊城中院首次对刑事案件受害人实施司法救助
·
消除法律白条 四川将建统一的司法救助基金
·
律师建议政府设司法救助基金帮弱者 每年不应少于3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