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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将设司法救助基金 将信访案件纳入救助范围
      来源:新华网   2008年02月19日 11时13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司法行政 
 “司法救助”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为了让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能打得起官司,北京市将建立司法救助基金,并明确将信访案件纳入救助范围,以彻底解决一批上访老案、难案。此外,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也有望成为救助基金的发放对象。

  这是《北京晨报》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北京市法院院长会议上了解到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的规定》,司法救助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行政诉讼,但经济确有困难的,实行诉讼费用的缓交、减交、免交。在刑事案件中,司法救助制度是指对遭受损失,而又无法获得赔偿的受害人及家属,由法院拨付专款予以补偿的制度。

  北京市高院院长池强表示,救助基金的发放要统筹兼顾,既要依靠市级的救助基金,也要努力争取区县的救助基金;既要考虑信访老户,又要考虑到现案中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既要切实解决实际困难,又要防止产生负面影响。市高院还要针对救助基金的发放标准、发放范围等问题开展调研,切实解决救助基金使用中的问题;研究拓宽司法救助的领域和范围,完善减缓免交诉讼费的具体条件和标准。

  此外,北京市法院将建立奥运期间立案工作机制,强化案件请示汇报制度、信息通报制度,确保奥运期间重点纠纷立案审查信息渠道畅通;加强与奥组委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涉奥案件稳妥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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