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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绿丝带”引发的慈善思考
来源:法制日报 烨泉
2008年02月19日 14时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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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看美国大片《蜘蛛侠》记住了其中的一句话,“一个人的能力越强,他所承担的责任就越大”。于是就常常想,原来一个人强大起来,为的不是自己快乐,而是为了更多地帮助别人。美国人很有意思,他们可能没有德国人、法国人那样深刻,但是他们看得很透,既然强大不能使人更快乐,那也没必要所有的人都拼着命去追求强大。
在不以武力论成败的当今世界,财富的多少是一个人强大与否的较为直接的表现。按照蜘蛛侠的结论,富人对这个社会承担更多的责任和义务,而慈善就是这种责任和义务的一种表现形式。然而什么是真正的慈善,这对于像我们这样一个刚刚走出贫困,对财富还缺乏完备认识的国家和国家中的人民来说,还真是一个命题。
不久前,武汉市有5名受救助的女大学生被取消了受助的资格。这是由市妇联发起的一次慈善活动,让一些女企业家资助部分家庭经济困难的女大学生完成学业。但是这次慈善却让双方都很受伤,资助者认为受助者不懂得感恩,而受助者认为接受这种资助很屈辱。这个事曾引发人们对慈善的一次大讨论,而产生双方这种巨大心理落差的真正原因在于并没有认识到慈善的真意。贵阳的这次“绿丝带”行动从另一个方面为慈善作了一个注解,慈善是在困难中的一种相互的援助和关心,是人们共御灾难的一种手段,是有多少力出多少力的一种行动,是人与人的团结和互助,而绝不是施舍和乞讨,更没有什么感恩和屈辱。
当然了,一场罕见的暴风雪把贵阳街头的慈善具体化了,作为一种事业的慈善绝不是搭个顺风车,免费送上一趟水,请上一个陌生人回家过年,在雪地上扶起个摔倒的人那么简单。要想使由财富形成的慈善成为一种强大的帮助力量,要想使爱心不被滥用,善良不被亵渎,制度的参与和完善是必要的。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财富的增加,贫富差距的拉大,以及由此而引发的慈善事业的发展,使慈善立法变得越来越迫切了。针对慈善立法人们可能有很多的期待,希望慈善立法可以解决现行慈善事业中存在的所有问题,而事实上往往任何一部立法都是差强人意的,与人们的要求总会有一定的距离。但有些基本问题还需要立法予以解决。
首先要规范慈善行为,让慈善回归其本意。我们知道现在人们对一些企业假慈善之名行自我宣传之实已十分不满了,慈善不是形象宣传,善款也不是广告费用。慈善行动不能加入众多的与其本质不相符的附加条件和要求,这应引起足够重视,也是我们的慈善立法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否则的话慈善就可能成为变相的广告宣传活动,让人无法接受慈善。
其次,明确政府在慈善事业中的地位。长期以来,在“全能政府”的思维下,政府主导慈善事业一直是一个常态。这固然使行善者对自己善款的去处有了较强的信任感,但另一方面也容易使政府自身陷入各种可能出现的矛盾和纠纷中。事实上,慈善是一种社会性事业,它需要社会的广泛参与和支持,但它并不是政府的一项职能,对社会的监管才是政府真正的职能。慈善立法应该鼓励广大非赢利性社会组织参与慈善事业,管理慈善基金,而政府应从中解脱出来成为各项慈善活动的监管者,为慈善组织设立准入门槛、制定行业规则和标准,对组织的活动进行评价和监督,进行必要的准入与淘汰,从而使慈善事业进入良性的发展轨道。当然,对慈善组织拥有监管权力的不仅仅是政府,还有出资者,他们有权规定善款的用途,也有权知道善款的去向,事实上,他们的监管才是对慈善活动最积极的监管。
有人说,在社会对有钱人评价普遍不高的大背景下,贵阳的“绿丝带”行动让人们对中国富人阶层有了一个新的认识。的确,财富绝不是邪恶的东西,随着财富的不断增长,必然会引发人们对财富更深刻的思考,很多的富人正在走出简单的财富囤积阶段,而进入一个对财富的利用阶段。当然,一次由雪灾引发的爱心互助不可能彻底地改变中国的富人,要想使中国的富人真正成为有社会责任感的阶层,还需要更多的慈善和推动慈善事业蓬勃发展的慈善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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