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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情网上试用品 律师提醒注意维权
      来源:北方新闻网  王慧芳   2008年02月20日 13时45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其他主题 
 “试用品”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这些是我刚从试用网站上要来的化妆品,虽然每一种都不多,但是我经常光顾那些发放试用品的网站,时间长了也小有成就。我的很多朋友也经常从网上查询索要试用品。”2月18日,呼和浩特市读者张女士晃着手里的某名牌化妆品小型试用装高兴地说。像张女士这样钟情在网上索要免费试用产品的人被称为“试客”。

  张女士在首府一家经销数码产品的店里工作,平日忙于工作很少逛街的她总是习惯到网上搜索各种宝贝。一个偶然的机会她发现了一个试用品网站,用户可以免费在这个网站索要各种商品的试用装,食品、书籍、化妆品等等,应有尽有,只要用户承担一定的邮费,就可以送货上门。现在她每天都要上网搜索各个试用品网站,只要发现有新的产品就一定会第一时间索取试用。记者浏览了几个试用品网站发现,要想获得一款试用产品必须把自己的真实身份和收件地址以及电话号码都填写清楚,用户在获得免费产品的同时也要把详细的个人资料留给商家。如果这些信息泄露,很有可能会给消费者造成不便。同样是“试客”的小刘就读于内蒙古大学,他对记者说:“我也从试用品网站上索要过试用品,但是自从我把手机号留在网上以后就总能接到各种垃圾短信息。”对此,内蒙古元信律师事务所的李律师说:“通过网络提供试用品属于新鲜事物。但是作为商家的营销手段,这一形式并不少见。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规范网络交易的单行法律法规,但是如果遇到问题的话,可以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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