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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复同意四大流域防洪规划
来源:人民日报 姚润丰
2008年02月21日 10时2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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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近日批复同意海河、太湖、辽河、松花江流域防洪规划。水利部副部长矫勇20日表示,通过这些规划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大江大河防洪标准,完善城市防洪体系,对保障流域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规划,到2015年,海河流域中下游地区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太湖流域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重点防洪工程按100年一遇防洪标准建设。辽河干流石佛寺至盘山闸段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其他主要防洪保护区基本达到50年一遇。松花江流域哈尔滨市、长春市的防洪标准达到200年一遇,其他地级以上城市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松嫩平原、三江平原等主要粮食生产基地的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
矫勇说,1998年大水以来,根据中央水利工作方针,水利部积极践行并不断发展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开展了大规模的水利建设。1998年至2006年,全国水利建设共完成投资6207亿元,其中中央水利投资达2855亿元,水利基础设施的能力提高到新的水平。特别是以保障防洪安全为重点,实施了大江大河治理和骨干工程建设,江河防洪减灾能力明显提高。
目前,我国长江中下游干流堤防建设全部达到规划标准,实现了千百年来从围湖造田到退田还湖的历史性转变;黄河下游标准化堤防一期工程已经完成;治淮19项骨干工程建设全面推进,基本实现了国务院确定的治淮建设目标;太湖防洪工程体系基本形成;嫩江、松花江、海河、珠江治理都明显加快;其他大江大河重要堤防得到加固,防汛调度指挥系统加紧建设。黄河小浪底、万家寨、淮河临淮岗、嫩江尼尔基、广西百色、四川紫坪铺等水利工程相继建成发挥效益,实施了2000多座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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