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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月收入450元以下可获法律援助
      来源:江南时报  朱凤达   2008年02月21日 10时55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司法行政 
 “法律援助”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法律援助的门槛又降低了,南京家庭人均月收入在450元以下的困难群众,可以获得法律援助。

  本月19日召开的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江苏省司法厅负责人通报说,2007年江苏共调处矛盾纠纷37.1万件,化解35.9万件,防止“民转刑”案件2135起,劝阻群体性上访8361批次。截止到去年底,全省共接收矫正对象55087人,重新犯罪率仅为1.2%。,为全国最低。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得到加强和改进,帮教率达100%,安置率达98.3%,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与此同时,2007年江苏法律援助被列入省政府关注民生10件实事,在全国率先建成了覆盖全省的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成立了全国第二家省级法律援助基金会,促进了法律援助办案量的大幅增长,受援人数达2402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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