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信息网 -> 律师特别关注 -> 正文
 — 新闻焦点 ———————
·期货居间人管理办法酝酿出台
·最高法:提倡当事人自愿化解...
·北京市公安局明确表态 赠阅...
·证监会20日颁布实施新准则...
·《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将于近...
·《烈士褒扬条例(征求意见稿...
·城市低保条例今年将修订 涉...
·律师岗位难求的七大原因
 — 本周律师特别关注热点 ———
·希望“失业”的女律师
·“马克东诈骗案”震动律师界...
·中国律师风云榜
·新律师法——控辩双方关系逐...
·上海首份青年律师生存状态调...
·最年轻“东方大律师”点评青...
·涉嫌诈骗毒枭 代理孙志刚案...
·中华律师协会表示会关注马克...
 
 — 新法速递 ———————
·深圳市粮食储备管理暂行办法
·吉林省个体工商户雇工工伤保...
·北京市心理咨询行业管理办法
·基金管理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
·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入、退出支...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南...
·陕西省内部审计规定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管现场检查...
 
 — 最新论文 ———————
·
·
·
·
·
·
·
·
·
·
 
杭州律师上书全国人大要求增设金融侵占罪
      来源:现代金报   2008年02月22日 13时48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其他主题 
 “金融侵占”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在我国现有法律法规内,许霆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只是道德问题,因此刑法应增加金融侵占罪。”浙江杭天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何长明律师这样表示,昨日下午,他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向全国人大寄出一份“刑法应增加金融侵占罪”的公民建议书!今天(2月22日),引发全国关注的许霆案将在广州市中级法院重审,不过,除了许霆家属聘请的律师在法庭上为许霆辩护之外,还有一支来自全国各地的由法律专业人士组成的幕后辩护团队以传真、邮件等形式义务将自己的辩护观点提交给许霆的辩护律师,并希望能对许霆案的峰回路转起到作用。

  何长明、刘星律师向全国人大常委提出立法建议:尽快通过新的“刑法修正案”,增加“金融侵占罪”罪名。两位律师认为,许霆在客观上未实施主动积极侵权行为,但有恶意提取并拒不归还之被动消极侵权故意行为,符合不当得利之债务人转移财产,逃避债务情形。这是因为ATM机是金融机构的组成单元,具备一定独立性、完整性。许霆客观行为及后果之恶劣程度已经达到刑事追究要求。

  两位律师提出,正如“侵占罪”是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而增加的罪名一样,类似许霆的案件将越来越多,要求尽快立法增加“金融侵占罪”。

 匿名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换张图
             
 
  [ 相关新闻 ]
·俄国防部上将饮弹身亡 俄检察机关展开刑事调查
·英近4千公司董事疑乃严重罪犯 或恐怖分子或毒贩
·一名驻韩美军士兵因涉嫌强奸韩国少女而被捕
·捷克护士杀手用抗凝血剂杀死7病人获终身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