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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呼吁长株潭轨道交通立法
来源:长沙晚报 唐薇频
2008年02月26日 09时5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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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交通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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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政策研究汇报会暨《长株潭城市群蓝皮书》首发式在长沙举行。有关专家呼吁,加速长株潭轨道交通建设立法,构建长株潭新城区。
轨道交通立法可借鉴上海模式
推进享有“绿色出行”美誉的轨道交通成为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的关注热点。
“建议由省人大进行轨道交通立法,制订《长株潭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上海建维事务所长沙分所律师戴勇坚等建议。
专家抛出的“轨道交通立法”建议由省建设厅作为行政主管机关,确立城市轨道投资商对轨道交通沿线土地享有开发优先权,并同时设立政府轨道交通建设基金。
“城市轨道交通造价高,建设周期长,运营成本高,投资回报率较低,属于城市公益事业。需要政府投入一定的财政才能维持正常的运营。”戴勇坚说,上海市通过立法的形式直接采取了通过授予土地开发权、广告经营权的方式,补贴轨道交通投资者的经营损失,以鼓励投资,这种模式值得借鉴。轨道交通立法时,可以用赋予轨道投资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轨道沿线土地开发权,即赋予优先权的模式。
“这样既尊重了轨道投资者的选择权,也可以引入竞争者,充分发挥土地的开发效率。立法中应当明确设立政府轨道发展基金,规定轨道发展基金的来源。具体对于长株潭城市群的轨道交通建设而言,可以考虑由长沙、株洲、湘潭三市共同设立轨道发展基金,并明确发展基金的资金来源。”戴勇坚说。
三市接合部构建产业新区
“呼吁构建长株潭新城区!”专家建议,在三市结合部划定一块区域,积极探索三市产业发展、财税分享、共建共管的新机制。建成长株潭重点发展的,以生态型、高技术密集、高端服务型产业为主的产业新区,使之成为三市产业发展、技术创新、要素聚集、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重要依托和一体化协调发展的示范基地。
蓝皮书还提出,必须进一步扩大长株潭产业协调发展的视野,特别要加强与东向的长三角城市群、南向的珠三角城市群、西向的成渝城市群、北向的大武汉和中原城市群的竞合,其中重点侧重于珠三角和长三角。
政策的重点是,借助发达国家产业资本和技术大量向我国沿海地区转移、沿海向内地转移的机遇,以发展产权多元化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为方向,加大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优势制造产业的力度,力争高起点、高标准地打造“长株潭制造”,以带动城市群其他相关产业的分工细化和附加值的提升,促进整个产业的升级与结构优化。设立长株潭产业发展专项基金,组建长株潭产业发展基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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