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信息网 -> 律师特别关注 -> 正文
 — 新闻焦点 ———————
·新律师法如何与刑事诉讼法衔...
·民政部开展收养法规调研 就...
·湖南将推全国首部行政程序规...
·银监会拟出新政收紧个贷 相...
·最高法禁止强迫民告官案原告...
·法制办公布《教育督导条例(...
·“许霆案”今日重审 检方仍...
·期货居间人管理办法酝酿出台
 — 本周律师特别关注热点 ———
·希望“失业”的女律师
·“马克东诈骗案”震动律师界...
·中国律师风云榜
·新律师法——控辩双方关系逐...
·上海首份青年律师生存状态调...
·最年轻“东方大律师”点评青...
·涉嫌诈骗毒枭 代理孙志刚案...
·中华律师协会表示会关注马克...
 
 — 新法速递 ———————
·海口市新型墙体材料确认管理...
·杭州市机动车维修业管理条例
·杭州市交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
·车辆产品检测工作监督管理规...
·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加强上...
·甘肃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济南市现代农业特色品牌示范...
 
 — 最新论文 ———————
·
·
·
·
·
·
·
·
·
·
 
河北律师指月租费“违法” 矛头直指电信业
      来源:百灵网   2008年02月26日 13时51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信息产业 
 “月租费”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河北一律师指月租费四“违法”

  漫游费听证会及降价方案尘埃落定后,河北沧州律师韩甫政近日又将矛头直指电信业,致函国家发改委和信息产业部,请求取消固定电话用户和手机用户的月租费。

  记者昨日获悉,韩甫政已于1月10日发特快专递给国家发改委和信息产业部,但至今没有收到任何回复,他决定在今年“3 .15”前后再次致函,要求行政复议。

  最新事件

  一律师指月租费四项“违法”

  “电信运营商收取电话月租费与我国《合同法》、《价格法》、《公司法》相抵触,并有违法律的‘公平’原则。”韩甫政上书发改委和信产部说,月租费与现行法律存在“四大冲突”。

  首先,电信运营商收取月租费违反了《合同法》中有关租赁合同的规定。

  韩甫政认为,“支付租金”就应当占有相应的“租赁物”,比如租汽车、租房分别占有相应汽车、房屋等。电信运营商向电话用户收取月租费,双方也应该存在法律意义上的租赁合同关系。可用户交纳月租费什么也没有得到。

  “9亿多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用户以交纳月租费的形式支付了租金,月租费的‘租赁物’又是什么呢?什么也没有。”

  其次,电信运营商收取月租费违反了《价格法》相关规定。

  “运营商和电话用户是服务合同关系,用户交费属服务价格,电信运营商的线路资源、设备资源是签订服务合同、履行服务合同义务的必备条件,而不是服务合同的内容,月租费存在的本身就与《价格法》所规定的服务价格相抵触。”韩甫政说。

  第三,月租费还与《公司法》规定相抵触。

  韩甫政认为,一个公司的成立应当具有经营所必备的条件,但电信部门让数以亿计的电话用户以初装费、月租费的方式来给电信运营公司出资,广大用户却不享有任何股东权利。

  最后,电信运营商与电话用户这对民事主体之间,根本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和事实上的租赁合同关系,违反法律的“公平”原则。

  韩甫政认为,无论是我国的《民法通则》、《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还是电信条例,都规定有“公平”原则。

  在民事主体之间发生利益关系摩擦时,以权利和义务是否均衡来平衡双方的利益。但电信运营商与电话用户这对民事主体之间,根本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和事实上的租赁合同关系,却让电话用户承担月租费之“义务”,公平之秤已完全倾斜到电信运营商一边了。

  一个多月未收到任何答复

  基于上述原因,韩甫政于1月10日向发改委和信产部法规司发出特快专递,要求取消固定电话用户和手机用户的月租费,一个多月来也未收到任何答复。

  昨日,记者就此事采访两部委时,被采访人士均表示并不知情。

  信息产业部法规司的工作人员说:“对于韩甫政所寄出的特快专递,并不清楚。而取消月租费不属于法规司管辖,应该属于清算司。”

  清算司工作人员也表示并不知情。

  国家发改委政策法规司工作人员同样表示,对此事不知情。

  韩甫政则告诉记者,由于担心信函不能寄到,在发出特快专递时特意增加了发到确认业务,目前他仍保留着邮局给他的确认单。

  各方说法

  专家:月租费取消需时间

  对于韩甫政此次行为,河北科技大学现代通信技术研究院副教授王梅认为,从目前国家电信行业发展情况来看,取消月租费是必然趋势,但是仍需要时间。

  王梅说,月租费的产生是存在一定背景的,和漫游费一样也是处于当时电信行业保护时期而设置的。随着电信行业的发展,在电信行业体制改革后,月租费会逐渐淡出电信用户的视线。

  但现阶段,仍需要国家的相关政策作为基础,不可能仅由律师的上书而取消月租费。

  “即便是将来月租费淡出市场,也是需要一段时间的,不可能一刀切,说取消就取消。”王梅认为。

 匿名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换张图
             
 
  [ 相关新闻 ]
·发改委信产部联合发文:严禁手机漫游费借机涨价
·律师韩甫政:电话月租费有“四宗罪”
·公安部确认今年1-9月推广版主实名政策
·文明网络环境急需立法保障
·律师韩甫政:电话月租费有“四宗罪”
·律师托消协申请月租费听证
·河北律师提请听证电话月租费 称其与法律抵触
·王海起诉中国移动收取月租费被法院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