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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抗灾”应建立在细节完善的基础上
      来源:法制日报  毕舸   2008年02月26日 14时1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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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抗灾”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暴雪又将呼啸而来,部分之前遭遇雪灾的省市面临“二次抗灾”的重任。在经历了之前的抗灾战役后,我们已经收获了为数众多的成功经验,涌现了无数可歌可泣的英雄事迹,这是抗灾留给社会的精神财富。然而,我们也必须意识到,依然有不少稍显遗憾的细节缺失、人为教训,需要政府与民众共同汲取。“二次抗灾”

  应建立在细节完善的基础上,破除以往的某些抗灾旧体制弊端,在应急设计、资源调配、后方保障等环节务求严谨负责、一丝不苟。

  发生在“春运”期间的“一次抗灾”,固然有人流集中的特殊因素,但也使得社会注意力几乎全部集中于“路上的灾情”。中国民政部副部长李立国在24日召开的“全国灾区群众生活安排和恢复重建工作会议”上指出,南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已造成一百二十九人死亡,四人失踪。这其实在郑重地提醒着我们,抗灾不能只着眼于局部,而必须以整体规划来形成抗灾前后方保障的一体化。尤其是某些地处边远的欠发达地区,容易因各类基础设施的滞后、民众抗风险能力低等,而在抗灾中难以得到及时的帮助。因此,在“二次抗灾”中,政府需将战略重点转移,保证资源分配适度倾斜于上述地区。

  “二次抗灾”还应借鉴的一大教训,是要破除盲目的“技术崇拜”,以更符合科学理性的应对之策进行抗灾。之前有关融雪剂“帮倒忙”的报道,其实足以说明某些职能部门在使用各类抗灾设备时,缺乏充分论证、匆忙上马,造成设备使用效果与实际情况的严重脱节。这一方面反映了我们在抗灾应急体系建设中还缺乏足够经验,另一方面也折射出闭门决策的固有思维局限多多。试想当初有关部门在使用融雪剂时多向专家学者咨询,也许就不会出现类似尴尬?

  “一次抗灾”给全社会的最大启迪,莫过于重塑政府与民众的现代合作型关系。仅仅依赖传统的政府主导抗灾模式,无法适应日益复杂多变的自然、社会重大突发事件,通过信息全面公开、接受舆论监督与民意反馈,政府能获得来自民间自治组织(比如支援者队伍)、慈善机构的协力相助,能在民众支持下完成更系统化、对话管道更通畅的政府民众互助体系,弥补以往因资源限制而相对疏忽的抗灾细节。

  “二次抗灾”的细节完善,不仅需要来自政府的自省自觉、内部纠错,更需要政府与民间开诚布公、以更深层的社会民主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接受外部监督的常态化)、法治建设(政府责任界定、事后追究的法规化)与政府体制改革(诸如如何处理抗灾不力官员的制度化),推进抗灾体系的逐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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