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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让市民享受便利的援助服务 下月起法律援助可就近申请
      来源:东方卫视新闻综合  梁蔚浩   2008年02月27日 10时36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司法行政 
 “法律援助”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上海法律援助机构协作办案制度将从下月起正式实施。今后,市民可以就近申请办理法律援助,而不再受案件管辖地的约束。

  按照以往惯例,被告所在地是哪个区,原告申请法律援助就必须前往哪个区,这往往给申请人带来许多不便。而随着法律援助机构协作办案制度的实施,下月起,市民申请法律援助可以不再受案件管辖地的约束,可以就近办理。届时,申请人只需填好《法律援助申请表》,在随后的3天之内,法律援助机构会自行转交有关材料。

  另据了解,在今年10月底之前,市法律援助中心还将在全市的村委和居委设立5000个法律援助联络点,让法律援助主动走近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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