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信息网 -> 法律评论 -> 正文
 — 新闻焦点 ———————
·《节约能源法》将生效 建设...
·全国首家刑事案件被害人救助...
·人大常委会有望通过水污染防...
·我国着手修改残疾人保障法以...
·建筑节能条例即将颁布 建设...
·“东方一枝花”促调解立法 ...
·全国人大代表呼吁加快刑事证...
·举报人屡遭打击报复 最高检...
 — 本周法律评论热点 ———
·新京报:高中生嫖娼后举报:...
·辩冤白谤的机制
·20余女教师被令作陪,“陪...
·中国法院网:“撞伤不如撞死...
·红网:7旬女贪受审撕裂多少...
·华商报:法官也上访,还怎么...
·四川新闻网:杨代莉案告破,...
·城管执法的七大现实困境
 
 — 新法速递 ———————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雨雪冰...
·河北省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
·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
·无锡市集贸市场税收管理办法
·公安部关于印发《仿真枪认定...
·财政部关于资产评估机构不纳...
·广州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
·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
 
 — 最新论文 ———————
·
·
·
·
·
·
·
·
·
·
 
师生畸恋的道德之殇呼唤立法
      来源:红网  谢浮名   2008年02月28日 15时11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其他主题 
 “道德”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像《牯岭街少年杀人事件》,又像《十三棵泡桐》。一个刚过18岁生日的高中生杀死了他的同学,只因为他们有一个共同的情人:45岁的女班主任(2月27日《南方都市报》)。这是一场校园惨剧,也是当今的教育体制对师生畸恋的“恶之花”的管理缺失结下的一枚苦果。我翻遍了所有的法律条文,居然没有一条来规范师生畸恋!

  爱情是人类最崇高的情感,多少人为之神魂颠倒,生死以之,然而它有禁区,或道德的,或法律的,比如乱伦之恋。

  菁菁校园中的少男少女,除了和同学朝夕相处外,接触最多的就是老师,他们常带给天真纯洁的中小学生许多幻想、崇拜甚至是喜爱。所以师生恋一直以来都层出不穷,深陷其中的师生总是在千夫所指中谢幕。

  这次师生三角畸恋的最大的受害者,无疑是被杀的高中生何小厉和同为高中生的杀人犯孟超。一个年轻而美丽的生命已经终结,另一个同样年轻而美丽的生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剩下的问题是,我们如何看待45岁的女教师张丽。

  如果张丽是一个未婚或离异女性,那么,对爱情的渴望,是她的权力;大胆地追求不违背法律和道德的爱情,无可指责。问题是,第一,她虽然已经离异,但早就有了男友,而且进行了正式的结婚登记,虽然没有举行婚礼,但从法律的角度看,她是一个已婚女性,因此,婚外的所有男女情感,都不能不道德地降临到在她身上。第二,她拥有一个特殊的身份:中学教师;所恋爱的对象,是自己的学生,十七八岁的中学男生。这个阶段的学生,从本质上来说,还说个孩子,心智还处于发育阶段,经受不了缠绵悱恻的爱情纠缠,一旦沉溺其中,会出现种种匪夷所思的变态心理和举动。我们看处于不伦之恋的孟超的日记,就能清楚地了解这一点。他写道:“社会、伦理、道德在逼我挥手……我拼了命也不愿意,哪怕头骨被打碎了,牙齿被打掉了,眼睛也被活生生地挖走了……你甚至可以不看我、不想我、不关心我,你想做任何事情都可以,但总是会有一具百孔千疮的行尸跟着你。”想法如此恐怖,叫人不寒而栗。这还是一个处于成长期的中学生本该具有的心态吗?第三,如果所恋,只有一个,相信结局不会如此悲惨,而她偏偏同时和自己的两个学生维持着这种不清不白的关系,根本没有考虑爱情里面应该包涵着的责任和道德,这就不能和普通的男欢女爱相提并论,而是一种感情玩弄,是对心智还不完全的孩子的情感诱骗和绑架。

  但是,我们仅仅停留在对张丽的口诛笔伐,并不能解决问题,因为,我们不能保证,今后不出第二个、第三个甚至N个张丽,不能保证这一次的师生畸恋会成为绝响。

  是该为中小学师生情感纠葛立法的时候了。

 匿名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换张图
             
 
  [ 相关新闻 ]
·警方理应与保安公司解除“收养”关系
·许霆案应定性为“无效交易”行为而非“窃取”
·“贪官惩处难”的背后……
·姐姐捂死妹妹获轻判损害法律公正
·法律之上,还有人类的道德与良知存在
·法律之外,还有道德与良知
·许兰亭:应加强律师职业道德规范
·辱骂法官女律师被拘留15天:当天到底发生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