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信息网 -> 国家立法动态 -> 正文
 — 新闻焦点 ———————
·江苏:出台办法明确界定性骚...
·民革中央提案:尽快制定《反...
·保安条例多项条款成焦点 专...
·《节约能源法》将生效 建设...
·全国首家刑事案件被害人救助...
·人大常委会有望通过水污染防...
·我国着手修改残疾人保障法以...
·建筑节能条例即将颁布 建设...
 — 本周立法动态热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表决通...
·律师法修改:律师费应由败诉...
·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将于近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劳...
·三大诉讼法修改均有进展
·三部劳动法律新年实施 保护...
·最高法将出台劳动合同法司法...
·劳动合同法草案争议再起 ...
 
 — 新法速递 ———————
·成都市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
·哈尔滨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
·深圳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
·信息产业部关于规范电信资费...
·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开展建筑安...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加...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雨雪冰...
·河北省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
 
 — 最新论文 ———————
·
·
·
·
·
·
·
·
·
·
 
残疾人保障法修订草案分组审议:最大呵护是预防
      来源:法制网  郭晓宇   2008年02月29日 09时20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民族民政 
 “残疾人”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残疾人是具有特殊困难的群体,应该受到全社会的尊重和呵护。”郭凤莲委员的发言,道出了所有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心声。

  2月28日上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分组审议残疾人保障法修订草案。为了八千万残疾人的权益进一步得到保障,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修订草案进行了认真而热烈的审议。审议中,一些常委委员的意见集中在控制预防残疾上,他们建议修订草案增加规定,从源头上控制致残因素,预防残疾的发生。

  “新生儿缺陷,劳动力的残疾,都是影响一生的问题。”郑功成委员说,很多残疾现象都是由于预防不够造成的,所以在修订草案的篇章结构中,应该把预防摆在更突出的位置,“仅在总则里面有一条规定是不够的,这不是一个条款就可以说明的,应该有相应的政策支撑。”他建议将预防残疾单列一章,并放在优先位置加以规范。

  “我查阅了有关资料,我国每年约有20至30万肉眼可以看得见的先天畸形儿出生,再加上孩子出生几个月或几年才显现出来的缺陷,先天残疾儿的总数高达80至120万。”陈秀榕委员说,她开始还以为自己看错了。“这么大比例的出生缺陷,给家庭和社会都造成了很大的负担。”陈秀榕建议修订草案与母婴保健法等有关法律相衔接,建立健全预防新生儿出生缺陷机制,在预防控制上下功夫。“要完善有关法律法规,搞好社会宣传动员,普及有关科学知识,重视婚期健康教育。从源头上预防新生儿缺陷,提高人口素质。”陈秀榕说。

  “关于残疾的早期预防和早期发现,我认为这是根本。”庞丽娟委员说,如果我们能进一步地重视、加强并且完善早期预防和早期发现的机制,就可以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有效地预防和减少残疾的发生。”她建议进一步突出强调早期预防和早期发现,而且要明确规定各级政府在预防和早期发现残疾中的责任。

 匿名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换张图
             
 
  [ 相关新闻 ]
·山东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拒收残疾人
·北京将出台《北京市计划生育有奖举报办法》
·民政部开展收养法规调研 就收养登记规范征求意见
·10部门提出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
·山东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拒收残疾人
·我国着手修改残疾人保障法以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国务院原则通过残疾人保障法修订草案等
·深圳将对残疾人实行社保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