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外地来京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日益突出,对我市社会稳定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据统计,仅北京市门头沟法院2003年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22件,其中涉外地来京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件1人; 2004年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38件,其中涉外地来京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件6人;2005年刑事案件数为31件,其中涉外地来京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上升为10件29人。从中可以看出,外地来京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从案件数量、涉案人数都呈逐年递增的态势,应引起全社会特别是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
一、外地来京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 1、文化程度较低。根据门头沟法院近几年审理的未成年犯罪情况统计,外地来京未成年罪犯的文化水平普遍较低,多为小学和初中文化程度,所占比例高达89%,高中文化程度的只占2.8%。
2、贪利型犯罪所占比重较大。调查发现外地来京未成年人犯罪多以贪利型犯罪为主,其中盗窃、抢劫和抢夺犯罪约占75%。只有25%的案件为其他性质的犯罪。
3、团伙犯罪突出。据统计,外地来京未成年人共同作案的人数占外地来京未成年人犯罪人数的70%,他们或与同乡、同事,亲戚或与其他外地来京未成年人或与本地社会闲散青年结成犯罪团伙共同作案。这其中又以与成年人结伙作案为最多,占到了85%以上。
4、暴力倾向严重。外地来京未成年人由于他们文化程度低,多数为文盲加法盲,容易冲动,遇到问题不能正确解决,动辄施之暴力,为一些口角之争或者小摩擦就采取聚众斗殴等暴力手段,给社会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
5、犯罪随意性较大。由于外地来京未成年人受教育程度较低,他们的犯罪方法简单,很少有高智商、高技术的犯罪。且犯罪多为临时起意,初犯、偶犯较多,有很大的随意性。
6、与父母一同来京的居多。外地来京未成年罪犯中75%的人是跟随父母一起来京,他们大多跟随父母在城乡结合部的农民出租房中居住,25%的人是独自来京寄宿于老乡处。
7、未办理暂住手续的占有相当比例。据调查,外地来京未成年人罪犯的流动性大,无户籍、无固定居住地,85%以上的人未办理暂住手续。有关部门对他们很难控制。
二、 外地来京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 分析外地来京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可以大致归纳为以下几点:
1、文化素质普遍较差。调查中发现,外地来京未成年人绝大部分来自贫穷落后的农村,其中农民占了85%,他们当中大多数为初中以下文化程度,自身素质普遍较差。
2、法制观念淡薄。外地来京未成人由于他们文化水平较低,缺乏生活技能,他们大多法律意识淡漠,甚至根本不懂法。 75%以上的外地来京未成年人站到被告席上后,才意识到自己是犯了罪。
3、生活贫困。据调查,90%的外地来京未成年人来自经济落后的贫困山区。为了减轻家庭负担,一些未成年人不得已而辍学,远离家乡来到北京打工,由于他们大部分自身素质较差,又无一技之长,80%以上的人都找不到工作,只有20%的人勉强找到一些低报酬的临时工作。无工作,无经济收入,生活上没有保障,一些人铤而走险,进行盗窃、抢劫。
4、家庭疏于管理。调查发现,外地来京未成年人的父母文化程度绝大多数在初中以下,从事的职业多为在京做小生意、打零工或开饭馆等个体经营活动。一方面他们自身素质较差,不知如何教育子女,另一方面,为了能在城市中立足,他们整日忙于生计,无瑕顾及子女,对子女的不良行为也不能及时给予矫正。
5、对外来人员管理存在漏洞。虽然公安机关开展了对外地来京人员暂住证登记及管理工作,但是漏登、脱管的情况还是存在。据调查,外地来京未成年罪犯中办理了暂住证的只占15%,相当一部分人未按规定办理暂住证,从而导致他们生活上、学习上、工作上无人管理。
6、出租屋管理不到位。据统计,外地来京未成年人只有 3%的人寄居在亲属家中,93%的人都租房而居。大部分的出租人只顾收取租金,对承租人员的基本情况和承租用途不闻不问;有关部门对出租屋的管理亦不到位,致使一些出租屋为犯罪分子提供了藏身之地。
7、用人单位不管人。调查发现,为了追求经济利益,几乎所有的用人单位对外地来京的未成年员工都不进行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用人单位对外地来京未成年员工的工作和生活漠不关心。甚至有的用人单位还唆使未成年人犯罪。
三、预防外地来京未成年人犯罪的措施 随着外地来京未成年人犯罪率的不断增加,应该给予充分的关注。预防和减少外地来京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希望全社会都行动起来,为外地来京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1、完善教育体制,解决外地来京未成年人就学难的问题,以提高外地来京未成年人的自身素质。目前,外地来京的未成年人要在京读书,要交纳大量的借读费和赞助费,这对于他们的父母来说往往是沉重的经济负担。受家庭经济条件的限制有很多外地来京的未成年人只好辍学。因此,建议完善教育体制,建立一定数量的民工子弟学校或开放本地学校给外地来京未成年人就读,保障外地来京的未成年人能够受到良好的教育。
2、建立外来人员家长学校。家庭教育不当是外地来京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之一,预防和减少外地来京未成年人犯罪,必须要提高其家长的整体素质,注重家庭教育水平的提高。针对外地来京未成年人家长的文化水平较低法律意识淡漠,在子女的管教问题上往往力不从心,因此,建议有关部门建立外来人员家长学校,定期为外来人员的家长授课,传授科学的教育方法,以提高家庭家庭教育水平。为外来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3、加强外地来京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知法、懂法、守法是预防和减少犯罪的前提条件,对于失学在家的外来未成年人以及独自来京的未成年人,其居住地的居委会、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应当将他们组织起来,邀请有关人员定期对他们进行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如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文艺汇演、模拟法庭等,使广大外地来京未成年人知法、学法、懂法、守法,切实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
4、加强对外地来京未成年人的管理。一是公安机关要加强对外地来京未成年人暂住证登记及管理工作,严防漏登、脱管,相应的村委会、社区应设专人对外地来京未成年人的行为进行跟踪与监督,形成管理网络;二是加强出租屋的管理,社区、公安机关必须严格出租房屋的批准及登记手续。定期对出租屋主进行法制教育,使出租屋主共同承担对租住人的管理责任和治安责任,并要求出租屋主定期向社区及公安派出所报告租住人的有关情况。三是建立起“谁主管、谁用工、谁教育、谁负责”的制度,要求用人单位切实加强其所雇佣的外地来京未成年人的日常管理和法制教育。
5、建立外地来京未成年人救济基金,加强对外地来京未成年人的生活保障,为了使一些外地来京未成年人在一时找不到工作,生病或其他情况没有经济来源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避免其为了生存铤而走险走上犯罪的道路,建议建立外地来京未成年人救济基金,解决外地来京未成年人暂时的生活困境,让他们感觉到城市的温暖。
6、建议社区矫正部门将外地来京未成年缓刑犯纳入矫正范围。据调查,我市社区矫正部门只对本区犯罪的未成年缓刑犯进行矫正。为了更好的教育、感化、挽救外地来京未成年罪犯,避免其重新犯罪,建议社区矫正部门将外地来京未成年缓刑犯纳入矫正范围。
【作者介绍】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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