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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合同法的两难
      来源:FT中文网    高嵩   2008年03月06日 17时02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 
 “劳动合同”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从人民大会堂通往“两会”代表驻地的车队在春日普照下的中国首都疾驰而过。

  自行车后架上挂满了纯净水,原籍河南新县的送水工张林站在路边,车上那些人的模样还没看清,车队即迅速远去。

  如果有时间看报纸,初中毕业的张林就会知道,在某台大客车里,坐着和他一样身份的代表——今年,分别从上海、广东和重庆选为全国人大代表的三位农民工出现在中国最重要的政治场合。

  让底层劳动者进入政治舞台亮相,已经是中国建国以来的传统。五十年代的掏粪工人、六十年代的大寨英雄到今天的农民工,不同身份特征的底层人士加入,体现中国不同阶段的政策导向。

  被看作是中国经济发展重要动力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正成为官方关注的焦点。这个群体为中国庞大的制造业,贡献了大半的劳动力,虽然这并不能改变他们在紧张的劳资关系中所处的弱势地位。日益尖锐的劳资冲突,特别是劳工在个人福利、人身安全等方面遭遇的不公,已然成为中国高速发展中越发突出的社会问题。

  2008年初颁布的中国新劳动合同法,对弱势的雇员们来说肯定是福音,他们的权益,包括未来的养老保障的投入,在这部法律里有了详细规定。

  到底是会推动进步还是令经济倒退?从颁布之前起,围绕这部以保护弱势权益为特色的法律,各种争论没有停息。来自经济学界及企业界的批评与立法部门的肯定之声,针锋相对、泾渭分明。而现在,争议的声音又进入“两会”。

  农民工代表胡小燕对记者说,她关注农民工待遇问题。而全国政协委员张茵则建议继续“完善《劳动合同法》”,被很多中国媒体强调其富豪身份的张茵认为,她认为新法提出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相当于计划经济时代的铁饭碗,建议修改为签订为期3—5年有期限的劳动合同。

  为数众多的中国企业寻求转移越南或者印度,以及一些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甚至选择结业关闭的事例,成为反对新法者的例证。他们担心,这些外资和民营企业的离去或关闭,对低文化层次、技术含量不高的人群或有更大冲击。

  这会不会是一个提前到来的奢侈品?“发展现实论”的持有者担心,劳资关系的另一方向失衡,会对中国经济活力产生负面影响,特别是为大批农村转移劳动力提供了就业机会的民营企业。

  这种担心,在欧洲人看来也许不是空穴来风。一些欧洲国家,因过度的福利制度,让企业在选择员工时顾虑重重。雇主们宁可投资先进设备,以尽可能减少人工,用高效率来削减在雇人方面的成本风险。于是,不少缺乏技术的年轻人,刚出校门即告失业。

  同样的问题会否在中国出现?面临劳动力价格上涨、解雇成本上升等问题,中国的雇主们也许会找到同样的答案:投资机器提升效率,减少用人。

  而中国沿海地区甚为流行的新发展观,特别是以资金密集型、科技密集型的产业替代劳动密集型的呼吁,更让这种观点得到强化。

  对于那些刚离开土地进入城市寻找机会的人们来说,这可能不是好消息。在中国的劳动力链条上,他们处于最不具竞争力的低端环节。在没有公共职业教育强有力保证下,产业效率的升级,反倒会让这些人失去追赶机会。

  中国国家统计局的数据表明,截至2007年末,中国就业人员7699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590万人。其中城镇就业人员29350万人,净增加1040万人,新增加1204万人。如此庞大的就业压力,即令经济最强大的美国,也难轻松削减。这个国家农业待转移人数庞大、职业教育欠债过多的现实,使得大批求职者并不具备熟练的技能。因此,在颁布法令保护他们权益的同时,如何针对其谋生短板予以帮助,亦是让人颇费思量的问题。

  了解内情的人士说,劳动法在争论声中数易其稿,在山西黑砖窑事件爆发时,倾向弱势一方的定调声陡然加强。在劳资冲突劳资方利益的取舍,成为政治正确与否的标尺。

  既往的经验证明,中国法律保护的缺陷之一,是执法弱于立法。山西黑砖窑事件发生之时,中国并无任何法律允许奴工存在。人们所看到的,是涉案官员的渎职,甚至助纣为虐。法律执行上的缺位,使得再具温情的条文保护也成为空谈。

  怎样在弱者与强者间寻找最好的平衡?透过新劳动法的争论,中国的复杂性得以充分展现。纸面上的条文在复杂的现实面前,总会遇到挑战。在这个国家长达半个多世纪的历史上,类似例证并不缺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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