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信息网 -> 法律评论 -> 正文
 — 新闻焦点 ———————
·外汇管理条例修订有望200...
·公安部:户籍制度改革不一搞...
·大部门制改革已然箭在弦上 ...
·北京拟规定商家不得利用返券...
·个人信息保护法和侵权责任法...
·两部委通知要求严禁成品油经...
·《选举法》的修改被建议列入...
·我国将健全对行政权力的监督...
 — 本周法律评论热点 ———
·新京报:高中生嫖娼后举报:...
·辩冤白谤的机制
·20余女教师被令作陪,“陪...
·中国法院网:“撞伤不如撞死...
·红网:7旬女贪受审撕裂多少...
·华商报:法官也上访,还怎么...
·城管执法的七大现实困境
·四川新闻网:杨代莉案告破,...
 
 — 新法速递 ———————
·深圳市行政机关聘任制公务员...
·天津市建设工程担保管理办法
·湖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科技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农村实...
·上海市土地交易市场管理办法
·吉林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最新论文 ———————
·
·
·
·
·
·
·
·
·
·
 
网络不能成为法律的“漏网之鱼”
      来源:重庆日报  蔡正奋   2008年03月07日 09时45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其他主题 
 “网络运行”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让网络运行有法可依!“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沈长富、全国政协委员李钺锋,提出了对网络立法的建议。

  现代社会,网络在给我们带来方便、快捷的同时,也惹了不少祸。但是,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网络却是一条法律意义上的“漏网之鱼”,尚没有一部完备的、系统的法规来规范它,即使它惹了祸,如何处置,是轻是重,无法可依。无奈之中,司法人员只能左牵右攀,参照其他法律条文,这也让法律的严肃性大打折扣。

  如最近的“艳照门事件”,去年的“铜须门事件”,前两年的“木子美日记”事件,以及一系列网络事件引发的法律争议,诸如,个人隐私与网络自由的冲突如何解决;个人名誉被攻击后,网络论坛或版主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网上商品和虚拟财产的交易如何规范和界定;网上交易中的偷税和欺诈如何定罪等,许多问题都有待网络立法来规范。

  让网络健康运行,这可以说是许多人的共同心声。如果说早些年,网络作为新的信息传媒载体,尚在发展中逐步成长,那么,笔者认为,在网络迅猛发展的今天,立法的时机已经成熟,再也不能滞后于时代的发展。国家立法的大网,要及时捕捉网络这条“漏网之鱼”,使它有规矩地健康地游动,而不能时不时地在“信马由缰”中放大负效应,贻害社会,影响自身发展。

 匿名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换张图
             
 
  [ 相关新闻 ]
·公安部两年推动出台法律法规77件
·民政部研修清明节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法
·英国“初次约会杀手”遭终生监禁
·白宫称纽约时报广场爆炸不像是恐怖袭击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