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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流动接访”延伸“一站式”服务
来源:检察日报 汤维骏 吴兰林 张吟丰
2008年03月07日 10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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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检察业务
“
流动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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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长沙县检察院给我们学校的学生一个重新学习和做人的机会。”近日,来自湖南信息科学职业学院的领导手持一面书写着“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锦旗,来到湖南省长沙县检察院设在该县榔梨镇的流动接访点,将锦旗送到了该院检察长刘革强手中。
去年10月,位于长沙县境内的湖南信息科学职业学院发生一起聚众斗殴案件,其中犯罪嫌疑人皮某等6人系该校学生。案件移送起诉至长沙县检察院后,湖南信息科学职业学院、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害人家属均向该院提出从轻处理要求,且嫌疑人愿意对被害人周某进行民事赔偿。承办检察官在认真审查案卷和深入调查了解后认为,这6名学生都系初犯,且一贯表现良好,如果接受刑事处罚,可能被学校开除,不能继续完成学业,对其未来成长不利,加上其悔罪态度较为诚恳,又能主动赔偿被害人损失,于是建议对该案适用刑事和解政策。今年1月17日,长沙县检察院检委会经讨论决定,对皮某等6人作出不起诉处理。
近年来,长沙县检察院率先在湖南省检察系统实行 “一站式”服务工作方式。为切实服务民生,该院2008年又推行“流动接访”制度,检察长刘革强带领控申、公诉、反贪、反渎等8个主要业务部门的20余名干警,把“一站式”服务窗口移到了乡镇街道,在榔梨镇拉开了“流动接访”工作的序幕。
为确保这项工作取得实效,长沙县检察院还建立了与乡、镇、村经常性联系机制,在各乡镇均聘任了一名联络员;建立下访巡访法治宣传网,帮助群众学法、守法、用法;建立下访巡访涉检问题预警网,发现涉检信访苗头性问题,及时启动工作预案,取得处理问题的主动权,力争“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县”;建立涉检信访问题应急联动网络,积极稳妥化解各种矛盾。
刘革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们尽可能把‘流动接访’工作落到实处,每月的第一、三个检察长接待日为下访巡访日,由值班检察长带队,有关业务部门值班人员一同到乡镇开展下访巡访,让群众‘有理可说、举报有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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