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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应注重治本
      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刘国航   2008年03月10日 09时11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工商行政 
 “行政管理”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政府只该做“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事情,而不是面面俱到

  今年两会的一个重大看点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其中包括人们比较关注的国务院“大部制改革”。对此,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要健全政府职责体系,全面正确地履行政府职能,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

  转变政府职能的前提是必须要确定自己的定位,也就是通常人们所说的“该自己管的必须管好,不该自己管的坚决不管”。然而政府要做到这一点并非易事。因为今后无论涉及到哪个部委的撤并、新设还是各个部委职能的重新定位,都将牵涉到各方面的切身利益。

  从政府职能定位的角度说,市场经济机制的运转的确需要政府部门转变职能,尽快向温总理强调的“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目标迈进,这就涉及到有“抓”有“放”。而从群众利益的角度说,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每个人都开始注重维护自身的权利平等,也就愈发关注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效率,因此对“抓”与“放”同样关注。

  近年来,我们一直按照“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积极稳妥、分步实施”的原则进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总的目标是到2020年能够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这就意味着,对包括国务院机构在内所进行的“大部制改革”不可能在很短的时间内就能完全解决,更不能期望一步到位,很可能是呈螺旋式进展。

  事实上,从1982年开始至今的近26年里,我们业已进行了7次自上而下的行政机构改革(今年则是第8次)。例如上个世纪80年代曾经设立过的“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便是将保护环境的职能划为国务院的组成部门管辖,而不是目前仅划在直属部门内。与20多年前相比,人们愈发认识和重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于是各个方面强烈呼吁重新强化环境保护职能的声音多了起来,并且要求实行垂直管理。我们也曾设立过“能源部”,将煤炭、电力等部委划入。即便是最能体现“科技强国”方略的国家教委和国家科委,从1998年始更名为“教育部”和“科技部”。类似这些部委撤并与重新设立的意义,即便是当年也都有说得通的道理。从那时至今,我们看重的仍是贯彻精简统一与效能的原则,力争从转变职能上先理顺关系,至于效果究竟如何仍需要实践来检验。这就意味着,直到今天我们依然在探索,而不是追求一蹴而就。

  不过还有一种说法,即要求按照外国一些惯例与做法来比对我们自己,比如比照“大社会、小政府”的理念,只设立十几个职能部门就能将政府必须管的事情全部搞定。能达到这样的效果当然好。问题是我们毕竟有自己的国情,不能什么都同人家外国简单对比。比如我们国家的人口已达到13亿多,在世界上堪称是“教育大国”(这里仅以规模而言)。面对基础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的投入与发展极不平衡和顾此失彼的实际,为何就不能将高等教育的管理职能专门划分出来(何况我们是有过高教部的)。不能因为人家欧美国家没设立过类似机构,我们就放不开手脚,或者人家设立了哪些部门,我们就按照惯例跟上去。事实证明,那样做只能适得其反。

  所以,深化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的切入点仍然要集中到转变政府职能上来,即政府只该做“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事情,而不是面面俱到。尤其是要注意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的干预,不能光在行政审批的管理模式内转圈圈,更不能一味盯着如何扩充权力与利益。这样一来,我们就能抓住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治本之策,切实解决以往政府部门缺位、错位和越位的难题,腾出更多的精力来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以满足社会和人民的切实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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