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信息网 -> 国家立法动态 -> 正文
 — 新闻焦点 ———————
·中国五年判处五年以上有期、...
·田成平:农民工逾两亿 户籍...
·李学举:我国现有8000多...
·户籍立法何妨缓行
·媒体聚焦律师代表
·反垄断法实将施 一些行业出...
·国家工商总局:名人做广告将...
·最高检副检察长谈检察机关贯...
 — 本周立法动态热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表决通...
·律师法修改:律师费应由败诉...
·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将于近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劳...
·三大诉讼法修改均有进展
·三部劳动法律新年实施 保护...
·最高法将出台劳动合同法司法...
·劳动合同法草案争议再起 ...
 
 — 新法速递 ———————
·湖北省重点成长型产业集群管...
·福建省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实...
·福建省实施《零售商供应商公...
·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
·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开展“红盾...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放射...
·湖南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
·河南省公路交通规费征收管理...
 
 — 最新论文 ———————
·
·
·
·
·
·
·
·
·
·
 
周建元代表建议修改刑法严惩收买被拐卖妇女者
      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2008年03月11日 08时52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刑法刑诉 
 “拐卖妇女”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法制网北京3月10日讯 记者王晓雁 “拐卖妇女儿童,这是一种最原始、最野蛮、丧尽天良的犯罪行为!“湖北省襄樊市农业科学院副院长周建元代表近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对于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我国刑法着重处罚人贩子,对收买者则处罚较轻、较少,这种制度上的疏漏,是多年来我国妇女儿童被拐卖现象未得到根治的重要原因之一。

  周建元代表说,就是因为有相当数量的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的买主存在,才使得人贩子违法行当猖獗。目前,我国相关法律对人贩子的处罚比较严厉,但对收买者则处罚较轻或者处罚较少。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将被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是由于买孩子家庭对孩子没有虐待行为,也没有阻碍公安机关的解救行动,其被处罚的可能或程度都会相应的减少和减轻。“

  “因此光打击人贩子,属于治标不治本,因为收买者即使被迫送走第一个孩子,由于未得到法律的严厉惩戒,他完全可以有恃无恐地再通过人贩子购买第二、第三个孩子,这样,收买者就成了打拐的盲点。“周建元代表告诉记者,这次她带来的一份议案,就是呼吁立法部门修改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既加大对收买者的惩戒力度,对于那些想从人贩子那“延续香火“的家庭,也能起到较好的警示作用。

  周建元建议,将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第一款“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修改为“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建议取消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第六款中,收买者“对被卖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这一规定。

  周建元代表表示,由于法律宣传不够,许多收买者不知道收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也是犯罪,这种法盲意识也是导致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猖獗的主要原因,所以执法部门要加大对群众宣传有关法律知识的力度。“如果刑法上述两款能够得以修改,也应在向群众特别是农民大规模宣传一定时间后再实行。“

 匿名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换张图
             
 
  [ 相关新闻 ]
·张立勇: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判决勿成”一纸空文”
·肖扬:五年来共依法宣告1.4万名刑事被告人无罪
·张晋元——许霆案罪与非罪判决的经济学基础
·北青时评:“主动上交违规金”离财产申报还有多远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计划(2008-...
·公安机关采取积极措施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行为
·美国破获跨国拐卖妇女大案
·意大利打击拐卖妇女逮捕数百人 将被控强迫卖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