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信息网 -> 国家立法动态 -> 正文
 — 新闻焦点 ———————
·中国五年判处五年以上有期、...
·田成平:农民工逾两亿 户籍...
·李学举:我国现有8000多...
·户籍立法何妨缓行
·媒体聚焦律师代表
·反垄断法实将施 一些行业出...
·国家工商总局:名人做广告将...
·最高检副检察长谈检察机关贯...
 — 本周立法动态热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表决通...
·律师法修改:律师费应由败诉...
·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将于近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劳...
·三大诉讼法修改均有进展
·三部劳动法律新年实施 保护...
·最高法将出台劳动合同法司法...
·劳动合同法草案争议再起 ...
 
 — 新法速递 ———————
·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
·湖北省重点成长型产业集群管...
·福建省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实...
·福建省实施《零售商供应商公...
·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
·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开展“红盾...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放射...
·湖南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
 
 — 最新论文 ———————
·
·
·
·
·
·
·
·
·
·
 
《选举法》的修改被建议列入2008年立法计划
      来源:新华网   2008年03月11日 10时46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宪法制度 
 “选举法”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发言人姜恩柱4日上午说,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城镇人口的比例不断提高,有必要修改选举法,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选举法的修改列入2008年立法计划。

  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4日11时在人民大会堂举行新闻发布会。大会新闻发言人姜恩柱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1953年中国制定第一部选举法时,将全国人大代表中农村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比例定为八比一;1995年修改选举法时,将农村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比例调整为四比一。这样规定都是从中国当时的实际情况出发的。

  这位发言人说,当然,2008年立法计划将由这次会议新产生的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最后作出决定。

 匿名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换张图
             
 
  [ 相关新闻 ]
·投票悖论与选举的制度设计
·5年来高检立案国家工作人员商业贿赂案金额34亿
·专家解读总理《政府工作报告》
·让人权成为常识——重读《人权是什么》
·提高选举素质巩固民主成果 澳门拟修订选举法
·专家呼吁:修改选举法打破城乡选举权不平等现状
·近看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制度
·阿巴斯宣布修改巴勒斯坦选举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