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信息网 ->
法律评论
-> 正文
— 新闻焦点 ———————
■
·
中国五年判处五年以上有期、...
·
田成平:农民工逾两亿 户籍...
·
李学举:我国现有8000多...
·
户籍立法何妨缓行
·
媒体聚焦律师代表
·
反垄断法实将施 一些行业出...
·
国家工商总局:名人做广告将...
·
最高检副检察长谈检察机关贯...
— 本周法律评论热点 ———
■
·
新京报:高中生嫖娼后举报:...
·
辩冤白谤的机制
·
20余女教师被令作陪,“陪...
·
中国法院网:“撞伤不如撞死...
·
红网:7旬女贪受审撕裂多少...
·
华商报:法官也上访,还怎么...
·
城管执法的七大现实困境
·
四川新闻网:杨代莉案告破,...
更多法律评论动态>>
— 新法速递 ———————
■
·
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
·
湖北省重点成长型产业集群管...
·
福建省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实...
·
福建省实施《零售商供应商公...
·
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
·
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开展“红盾...
·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放射...
·
湖南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
更多法律法规>>
— 最新论文 ———————
■
·
论合同自由与合同正义
·
以物上担保人为视角的担保物权实现的风险承担探析
·
两大法系陪审制度比较研究
·
论刑法修正案在判决书中的援引――兼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合理性
·
转化犯构成新论
·
罪刑法定主义的困惑及其出路
·
行政法学视野中的治安承包
·
反劫持谈判战术误区(下)
·
信息披露侵权民事赔偿责任探析
·
论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适格原告
更多理论文章>>
新劳动法不能包办一切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李龙
2008年03月11日 11时17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
“
新劳动法
”相关资料:
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似乎还没有哪一部法律像新《劳动合同法》一样,从公布到实施,争议就一直未停过。在“两会”上,争议的声音仍然在继续。比如,全国政协委员、昔日女首富张茵就提交了一份议案,认为新法提出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相当于计划经济时代的铁饭碗,建议修改为签订为期3~5年有期限的劳动合同。此前也有调查显示,有七成企业希望修改新《劳动合同法》。
一时间,新劳动法好像成了一些企业的“眼中钉”。那么到底新劳动合同法应不应该修改?在昨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两会”记者招待会上,有关负责人表示,新《劳动合同法》不是修改的问题,而是认真贯彻执行的问题。
这一表态为有关新劳动法要修改的传闻作了一个否定的回答,同时也明确了政府将坚定推行新劳动法的决心。
一部有争议的法律,为何还要坚定不移地推行?不妨回顾一下所谓的争议,就可发现,质疑的声音大多来自劳动密集型企业,对他们来说,新劳动法中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款,将大幅提高企业的劳动成本,因此会降低企业的竞争力。而这对于以低廉劳动力价格作为竞争优势的企业,无疑极具杀伤力。老板们当然要追求利润,当他们的利润因为一部法律的出台而受到损害时,资本自然就会发出自己的声音。
有意思的是,对新劳动法提出不同看法的基本上都是私营企业的老板,目前还很难看到有国企老总站出来说新劳动法的不是。换句话说,新劳动法对私企的影响最大。个中原因明眼人都能看出,国企职工的社保体系相当健全,企业、员工按各自的比例参保,职责明确,很少有争议。可是对于那些私企来说,情况就不一样了,本来应该由社会来承担的那一部分保障,由于社保体系的不完善,现在不得不由企业来全部承担,这必然会加重企业的负担。而这也正是企业对新劳动法的担心所在。
一部劳动法本来是针对所有的劳动者,可是在当前的社保体系下,劳动者被分成了两种不同身份,一部分是有稳定社会保障的,另一部分目前来说还缺乏完整的社会保障。现在新劳动法中的无固定期限合同条款,看起来好像是要企业完全承担职工的社保,引起私企老板的反弹,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从市场竞争的角度来说,新劳动法必然会促使企业雇用最优秀的员工,同时劳动力成本的上升也会逼迫他们想方设法地转型或者进行产业升级,从而提升核心竞争力,这实际是一件好事。但对政府来说,就不得不面临着一个问题,那些被企业认为不够优秀的劳动者,如何就业?不可能指望资本大发善心,而必须要政府出面对他们进行技能培训,以尽可能让他们达到企业所要求的用人标准。所以,当下还不可能指望一部劳动法的出台,就能解决劳动者的就业、社会保障等各种问题,在劳动法之外,政府要做的工作还有很多。
新《劳动合同法》绝不是一部“坏”法律,恰恰相反,它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必需。之所以引起争议,在于它的出台正赶上经济转型的敏感时期。如何帮助企业、劳动者顺利度过这个阵痛期,政府还得细思量。
[ 发表评论 ]
查看评论>>
匿名
│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留言须知>>
进入论坛>>
[ 相关新闻 ]
·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资...
·
田成平:年增2000万劳动力待就业 六方面举措解难题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合同法》无需修改 问题在执行
·
李文霄——浅析我国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
志勇两会观察:新劳动法为何成民企关注焦点
·
余丰慧:张茵委员修改新劳动法建议值得商榷
·
刘永好:新劳动法需兼顾各方利益
·
新劳动法有助拒绝“丛林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