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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将“有法可依” 今后五年制定11部法规
来源:中安在线-新安晚报 胡佩
2008年03月13日 10时5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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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法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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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学前班、兴趣班、特长班将不能随便乱开了,开办幼儿园也将有严格限制和管理。记者昨天从合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一次会议获悉,该市已计划制定《合肥市学前教育管理条例》,这也是“开门立法”结出的果实。
昨天召开的合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一次会议,通过了2008~2012年立法规划和2008年度立法计划。今后五年,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将制定地方法规项目11件,修订项目13件,废止项目1件。除《合肥市学前教育管理条例》外,合肥市人大常委会今后五年还将制定《合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合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合肥市社会救助条例》、《合肥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合肥市志愿者服务条例》等地方法规。其中,今年将制定《合肥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
今年年初,合肥市人大常委会敞开立法大门,面向社会征集2008~2012年地方立法建议项目,收到各界包括市民个人提出立法建议项目10件,法规修改建议项目2件。随着今后五年立法规划获通过,《合肥市学前教育管理条例》等7件立法建议项目被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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