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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已正式受理“亿万富姐”吴英等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案
      来源:新华网浙江频道   张乐   2008年03月14日 11时01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刑法刑诉 
 “非法集资”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从浙江省东阳市法院获悉,该法院已于日前正式受理了轰动一时的“亿万富姐”吴英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一案,同时被起诉的还有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色公司)和林卫平等7人。

  出生1981年的被告人吴英是本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检察机关指控称:本色公司于2006年4月13日成立,下属有浙江本色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等8家子公司。公司成立至2007年2月,其法定代表人吴英在不具备吸收公众存款业务资格情况下采取书面或口头承诺还本付息的方式,以借款、投资、资金周转等名义,在浙江的义乌、东阳、宁波等地向不特定对象变相吸收资金共计7.2亿余元。在公司成立前,2004年9月至2006年4月12日,被告人吴英以相同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共计1.27亿余元。被告单位和被告人吴英将非法吸收的存款用于偿还本金、支付利息、公司的经营与管理、个人使用等,到案发时尚有5.3亿余元本金没有归还。

  另据了解,2004年至2007年期间,被告人林卫平、杨卫陵、杨卫江、杨志昂分别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86515万元、16567万元、7060万元、6635万元,并高息放贷给本色公司、吴英及他人使用。被告人徐玉兰、骆华梅、杨军则介绍、参与协助本色公司和吴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数亿元。

  吴英一系列反常、高调的“借款”行为,早就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去年初,当地司法部门对此立案调查;去年3月,吴英等人被依法逮捕。此案目前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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