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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丑闻太多 各国考虑引进瑞典模式抓嫖客
      来源:东方早报  郑洁   2008年03月17日 08时3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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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丑闻”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在瑞典,卖淫不犯法,买春犯法。这项规定至今已实施九年,随着美国纽约州州长斯皮策性丑闻的曝光,一些国家开始考虑仿效瑞典的模式,而瑞典官员也表示,这种方法已经减少了瑞典的妓女数量并重塑了人们对性交易的态度。“我们不跟妓女过不去,我们跟那些购买性服务的男性过不去。”瑞典国家警察局贩卖人口部门的卡基萨·沃伯格说。

  沃伯格透露,一些国外执法官员和政治家正在瑞典考察学习这一“抓嫖客不抓妓女”的法律。他在21日会见了来自荷兰的警官,该国刚刚对阿姆斯特丹红灯区有组织的犯罪进行了整顿。据悉,挪威政府计划在复活节后提议制定瑞典式的法律。

  根据瑞典的《性购买法》,支付性服务者将被处以罚款或最高六个月的刑期,并被公之于众。拉皮条者和妓院管理人也将面临处罚,但妓女不负法律责任,因为她们被视作受害者和性交易中的商品。尽管政府将这一法律视作成功,但批评者质疑它是真的减少了妓女数量还是把她们赶到了更偏僻和危险的街区。

  沃伯格承认难以掌握准确的数据,但瑞典妓女的数量据估从1998年到2003年减少了40%。考虑到其他国家的兴趣,瑞典政府计划对该法律的效用进行全面评估,预计明年出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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