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信息网 ->
法律评论
-> 正文
— 新闻焦点 ———————
■
·
冯平:严打黑恶犯罪 对有组...
·
李立国:慈善立法有望今年内...
·
最高检副检察长:公民举报应...
·
第三方支付企业将临大考 信...
·
高检院:查办事故背后渎职犯...
·
未来五年立法取向
·
民航总局拟在奥运期间禁止携...
·
代表讨论食品安全法草案 惩...
— 本周法律评论热点 ———
■
·
新京报:高中生嫖娼后举报:...
·
辩冤白谤的机制
·
20余女教师被令作陪,“陪...
·
中国法院网:“撞伤不如撞死...
·
红网:7旬女贪受审撕裂多少...
·
城管执法的七大现实困境
·
华商报:法官也上访,还怎么...
·
四川新闻网:杨代莉案告破,...
更多法律评论动态>>
— 新法速递 ———————
■
·
上海市国资系统企业资产损失...
·
黑龙江省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处...
·
浙江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
·
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
·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在从紧...
·
交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公...
·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条...
·
深圳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
更多法律法规>>
— 最新论文 ———————
■
·
驾车“碰瓷”案件的司法考量――兼论具体危险犯的可罚性判断
·
奸淫幼女犯罪客体及其既遂标准问题辨析
·
美国对华反补贴调查的法律障碍解析
·
量刑基准实证研究
·
犯罪认知体系视野下之犯罪构成
·
现代行政过程中的行政法律关系
·
论具有人格利益的财产
·
知识产权法中的公共领域
·
十六国法制抉微
·
许霆案罪与非罪判决的经济学基础
更多理论文章>>
户籍改革为何不尽可能争取“一刀切”?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何三畏
2008年03月17日 09时49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民族民政
“
户籍
”相关资料:
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户籍问题是中国居民长期的“痛点”,也是每年两会的“热点”。今年两会,这个问题又提了出来。公安部是受国务院委托为“户口法”做立法调研的龙头老大,几年来,他们做出过一遍又一遍的《公安部关于进一步改革户籍管理制度的意见》“送审稿”,只是不见具体内容披露,不知道公安部的“意见”,跟目前正在实行的户籍管理制度,都有什么样的“进一步”。但公安部副部长白景富先生前几天对媒体透了一个口风是:户籍制度改革不会“一刀切”,大城市与小城市肯定有区别,省会城市又和其他城市不同。
这岂止是“不一刀切”,完全是用“若干把刀”在“切”。为什么在“户口法”未立之前,公安部就已经“切”出这么多的“肯定不同”的条条框框来了呢?同时,这些“不同”里的玄机是什么,如果从以前的情况来看,我们是深有领受的,应该不是什么好事情。
通常,“一刀切”应该是更公平、更有效率、更有可持续性的,无奈,也是对操作者本身来说,最“不灵活”、最有约束的切法。所以,中国基本上是一个反对“一刀切”的国家。不仅用政策这把刀来切,会切出若干“特殊情况”,若干“下不为例”,即便是法律这把刀,也会切出法外施恩或法外加罚。
“户口法”应该是一个有利于居民生活和社会和谐发展的“服务法”,而不是一个“方便管理”的“限制法”。先设定居民的基本人权和基本利益,把它作为不可让度的底线。另一方面,再从社会管理的角度,并且加入当今日新月异的技术等种种考量,来寻求居民居住和迁徙自由的边际。
以过去的经验,人们有理由对“不能一刀切”的“先验论”感到疑虑甚至恐慌。中国的户籍管理制度就像一双不合脚的鞋,穿着不好受,但中国居民却穿着它走了几十年。现在做鞋的也已经承认穿鞋的痛苦了,就是取不下来。这里的问题费思量。“户籍改革”什么意思?就是要修理这双鞋。为什么修得这样难,户口法如此难产?与立法思想相关的技术路线也应该变动一下。国务院调集了公安部等14个部委集思广益,也许太多了,但又应该说还不够,还应该有穿鞋的人参与。领导干部在上多年,深入基层又受路径依赖的限制,岂能不差之毫厘。
户籍改革的出发点,应该是尽可能争取“一刀切”。否则有可能伤及宪法权利。城市太大,一定程度上要交给市场去调节。合理配置资源和均衡分配权利,才是调节城市规模的有效办法,用单纯的限制的办法扎紧大城市的墙角不是办法。“暂住费”的陈迹已经被进步的阳光烘干,“借读费”的高墙也正在拆除,“外省人”和“乡下人”的腰包里也将可以掏出一张医保卡,事情会变得越来越“简单”,而从已经“放开”的部分来看,原来其实是很“简单”的。北京这样的臃肿的大城市,是因为财富和权力太集中,这正是过去用特殊的切法切出来的。从未来计,改革的目标正是为它消肿,而不是再用一把特制的手术刀去切一个户籍特区。
未来十年内中国将有几亿居民向城市单向迁移,他们进城,不是简单地“放进去”,而是要法律护送进去。以中国目前的社会经济进步的速度,户籍改革越来越具备“一刀切”的条件。而立法者应有尽量争取“一刀切”的愿望和立场,尽量少留在法律以外设“户籍特区”。一个“户籍特区”就是一个漏洞,一个痛处,一个不和谐因素,而最终它们都是需要打上补丁的。
[ 发表评论 ]
查看评论>>
匿名
│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留言须知>>
进入论坛>>
[ 相关新闻 ]
·
重庆拟5年内取消农业户口 身份证取代属地管理
·
北京放宽未成年子女随父落户条件 集体户口也可办理
·
深圳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
首例彩票弃奖案律师:彩票管理条例应删除弃奖制度
·
重庆拟5年内取消农业户口 身份证取代属地管理
·
北京放宽未成年子女随父落户条件 集体户口也可办理
·
田成平:农民工逾两亿 户籍问题将逐步得到解决
·
户籍立法何妨缓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