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信息网 ->
域外司法
-> 正文
— 新闻焦点 ———————
■
·
吉林省高院院长建议取消受贿...
·
王胜俊当选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
曹建明当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检...
·
执法者怎能再当证人 李晓东...
·
冯平:严打黑恶犯罪 对有组...
·
李立国:慈善立法有望今年内...
·
最高检副检察长:公民举报应...
·
第三方支付企业将临大考 信...
— 本周域外司法热点 ———
■
·
穿低腰裤露底 美镇立法罚款...
·
日本女子列车上被强奸数十人...
·
以军女兵屡遭强奸 被下药出...
·
加拿大女孩被绑架后沦为性奴
·
莫斯科街头卖淫女多为大学生
·
德军曾强迫集中营女囚为生产...
·
俄罗斯发现恐怖的“性奴坟墓...
·
美国女子发表高官性爱日记 ...
更多域外司法动态>>
— 新法速递 ———————
■
·
郑州市城市霓虹灯门头牌匾和...
·
四川省内部审计条例
·
宁波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
·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2008年...
·
建设部关于组织开展供热计量...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
·
上海市国资系统企业资产损失...
·
黑龙江省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处...
更多法律法规>>
— 最新论文 ———————
■
·
驾车“碰瓷”案件的司法考量――兼论具体危险犯的可罚性判断
·
奸淫幼女犯罪客体及其既遂标准问题辨析
·
美国对华反补贴调查的法律障碍解析
·
量刑基准实证研究
·
犯罪认知体系视野下之犯罪构成
·
现代行政过程中的行政法律关系
·
论具有人格利益的财产
·
知识产权法中的公共领域
·
十六国法制抉微
·
许霆案罪与非罪判决的经济学基础
更多理论文章>>
日本拟立法预防青少年受网络侵害
来源:新华网
2008年03月18日 08时52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其他主题
“
网络侵害
”相关资料:
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为防止未满18岁的青少年因接触不良网站而诱发犯罪行为,日本政府日前推出了一份阻止青少年阅览有害信息的法案草案。
据日本《每日新闻》报道,草案将性、暴力、滥用毒品、欺辱、诱发青少年犯罪等内容定义为“有可能阻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信息”。
草案要求登载有害信息的网站管理者将阅览者年龄限定在18岁以上,并对18岁以上的阅览者采取会员制。网吧经营者必须让未满18岁的青少年使用带有过滤软件的终端,防止他们浏览网上的有害信息。
同时,移动电话服务公司在与青少年签订服务合同时,也须附上过滤有害信息的条件。
日本政府还将设立“青少年健全育成推进委员会”,负责筛选网上信息。
草案申明,如果拒绝执行相关规定,有关人员将受到最高“6个月以下的有期徒刑或100万日元(约合1万美元)以下罚金”的惩处。
[ 发表评论 ]
查看评论>>
匿名
│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留言须知>>
进入论坛>>
[ 相关新闻 ]
·
确保法律公正 大连成立司法鉴定委员会
·
司法部为“两弹”专家举行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仪式
·
浙江律师打官司成副业
·
江西禁止水库移民工作经费在扶持资金中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