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勾勒陕西高院院长的六个司法理念
      来源:中国律师网  台建林   2008年03月18日 14时2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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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理念”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履新月余调研25个法院法庭 感叹判好案子不容易 坦言一些执法者不习惯用法律约束自己

  “面对一个案子,不能仅把它看成一个纯粹的法律问题,而是要把它看成一个实实在在的社会纠纷、社会问题。”

  “一些同志还将‘依法治国’理解为‘依法治民’,不能严格执法,尤其是不习惯用法律约束自己。”

  “人民法官要正确地处理好‘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

  “不能遇到权力往里揽,遇到责任往外推。”

  “当前形势下,因为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尚不健全,自由裁量权的空间过大,又加上法官与党政干部行使权力的方式不同,所以增强廉政意识对司法工作十分重要。”

  ---安东话语摘要

  “我在陕西政法战线还是个新人。”近日,安东在陕西省政法系统领导干部研讨班亮相。他的话不多,带着浓浓的山东口音,沉稳而自信。

  30多天前,安东当选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他的另一个身份是宪法学与行政法专业的法学博士。60多天前,他从河南到陕西工作。其时他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任副院长。

  陕西的一些基层法官已经认识了这位儒雅的省高院院长。上任不久,安东就已深入到6个市中级法院、9个县区基层法院、10个基层法庭进行调查研究。他说:“我一是认认门,二是认认人,三是认认路。”

  谨言,慎行,是安东给初访者的第一印象。但是,无论是在基层,还是在领导干部研讨班上,安东的发言,还是为人们清晰地勾勒出了他的司法理念。

  理念之一 加强党的领导与依法办案是一致的

  “人民法院要增强政治意识,这是确保司法工作正确方向的前提。”安东说。

  安东认为,加强党的领导,是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与依法办案是一致的。实践也充分证明,近年来法院在解决执行难、涉诉信访等问题上能够打开局面、突破困境、取得成绩,与党的正确领导和有力支持是分不开的。

  理念之二 “案子好判,但判好案子并不容易”

  为什么有的法院连年保持“零上访”、息诉服判工作做得好,而有的法院涉诉信访案件却居高不下?

  为什么不同的法官适用同一部法律处理同一个案件,却出现了截然不同的社会效果?

  “案子好判,但判好案子并不容易。”安东说,“这个现象与法院一些同志的大局意识不强有直接关系。面对一个案子,不能仅把它看成一个纯粹的法律问题,而是要把它看成一个实实在在的社会纠纷、社会问题;不仅要看到眼前的当事人,还要看到每个当事人背后还站着许多潜在的利益主体。只有这样,才能够透过案卷看到其后的民生、民权、民主问题,从而找到妥善的解决办法。”

  人民法院承担着惩治犯罪、调处纠纷、保障人权、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促进和谐的重要职能。安东认为,在人民法院树立大局意识,就是要求准确判断形势、把握大局、找准位置,自觉把人民法院的工作融入党和国家的全局工作中,从而有效开展工作,妥善处理问题。

  理念之三 “对自己的思想意识要进行法律清理”

  “一些同志还将‘依法治国’理解为‘依法治民’,不能严格执法,尤其是不习惯用法律约束自己。”安东说,“要增强法治意识,首先就要对自己的思想意识进行法律清理。”

  安东认为,法官要成为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模范,就必须深刻学习领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精髓,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忠实信仰者和坚定实践者,成为先进法治理念的积极传播者。要准确把握宪法和法律的精神实质,正确运用审判权处理各类纠纷;通过公正的审判,杜绝任何“法外之民”的存在,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则在每一宗个案中得到体现。

  理念之四 法官要把当事人的事情放在心中

  2004年,河南省委组织4万名干部下访,安东到驻马店市担任下访工作组组长。3个多月时间,安东过问了131件案件。他在听汇报时常常出其不意地提问题,因为他担心自己会被骗。

  “事不解决,人不能回去。”安东在审签报结案件时,要求“暂缓结案、进一步做好工作”的就有五十多件。安东对此评价:下访工作组督办案件,解决问题的过程,实质上就是一点一滴地重树党和政府的威信、化解矛盾的过程。

  安东说,“人民”、“群众”、“民生”一类的关键词,在十七大报告中出现了180余处,足见党中央对民生问题的重视程度。关注民生、构建和谐是新时期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人民法官只有正确地处理好“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始终维护人民的利益,始终把当事人的事情放在心中,把每一起案件放在法律的天平上依法裁判,才能赢得群众的拥护。

  理念之五 既要讲“大道理”也要讲“小道理”

  安东说,在人民法院,树立责任意识,要讲“大道理”,也要讲“小道理”。

  他解释说,“大道理”是着眼于理想和信念,引导法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把个人的前途命运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中;着眼于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引导法官把职业目标同远大理想结合起来,在自己的岗位上忠实地履行对社会、对国家、对人民的责任。

  “小道理”就是,责任与每一个人的具体工作紧密结合。一个人敬业才能成就事业,尽职才能赢得尊严。不但要讲认真办事,而且要用心做事。要各负其责,不能敷衍塞责,逃避责任;要责权统一,尽职尽责,不能遇到权力往里揽,遇到责任往外推,要在岗一日,尽责一天。

  理念之六 惟有廉洁司法才能赢得公众信任

  河南有个法庭,法官在工作之余一起开垦“廉政田”,种下各种蔬菜,办起“廉政灶”,轮流下厨房做饭。工作人员吃着自己做的“清白馍”、“防腐菜”,心安理得。

  2005年,时任河南省高院副院长的安东到这个法庭视察工作,对该庭所开的“廉政菜园”和“廉政食堂”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将该作法作为先进经验进行推广。

  安东说,司法工作是国家权力的行使和运用,必须确保廉洁。当前形势下,因为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尚不健全,自由裁量权的空间过大,又加上法官与党政干部行使权力的方式不同,所以增强廉政意识对司法工作十分重要。要加强制度建设,着力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形成“不愿为、不敢为、不能为、不必为”的有效机制。对于利用人民授予的审判权、执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的行为,对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对法院队伍中的“害群之马”,坚决查处,绝不姑息养奸。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促进审判、执行和法院各项工作公开、公正、廉洁。

  省高院院长自我要求 “绝不能做特殊人物”

  安东好读书。一有空暇,即手不释卷。

  在工作过的地方,安东是有名的“学习型”干部。一次参加河南省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考试,他埋头奋笔疾书,一道要求写1000字的论述题,他“自己算了一下,写了有两千多字”。

  到陕西之后,安东经常提起的一句话是“以学习为荣,不学习就落后”。他要求努力建设学习型法院,争做学习型法官,并且立了一个目标,今年全省法院都要把图书馆或资料室建立起来。

  “从走上院长岗位的第一天起,我就时时告诫自己,自己肩上担着很重的责任。”安东说,“要勤奋,不能有丝毫懈怠,绝不能有负组织的重托、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要清廉自守,带头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要求法官干警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禁止法官干警做的,自己坚决不做,绝不能做特殊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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