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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首个专门未成年候审室投入使用
来源:法制网 李松 黄洁
2008年03月24日 09时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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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法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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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北京3月20日讯 记者李松 黄洁 实习生薛晓 今天上午,因涉嫌抢劫,14岁的少年孙志(化名)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接受审判。在等待宣判的时间里,孙志没有被带入用铁栏杆“包裹”的小隔间内,却被安排在了一间用课桌椅、书籍和植物精心布置的宽敞明亮的“教室”。这间“教室”就是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设立的未成年候审室。据悉,该院是全市首个设置专门的未成年候审室的法院,此举首次实现了成年被告人与未成年被告人在庭审阶段的分管分押。
记者在孙志等待的房间内看到,这个挂着“未成年候审室”的房间,宽敞明亮,室内整齐地摆放着米黄色的课桌椅,宽大的书柜内是法官精心挑选的青少年读物,墙上还挂着法官们亲手书写的励志明言。审判法庭与候审室仅一墙之隔,一块完全隔音的“单反玻璃”,使得法庭内的家长能够清楚地看到子女的候审情况。
上午10点,法庭对孙志的案子进行了宣判,以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罚金人民币一千元。14岁的孙志走上犯罪的道路源于网络。通过上网,孙志认识了很多朋友。假期,他就和这些网友一起泡在网吧,根本不回家,结果为了“弄点钱花”,他和他的四名同伙一起抢劫了一名在网吧上网的男孩。
案件已经判决,但是对孙志的教育却没有到此结束。法官考虑到孙志在成长过程中确实存在着家庭教育方面的缺失,特地将他的家长和他所就读学校的老师邀请到了亲情室内进行沟通。在亲情室内,母亲、老师和法官的耐心劝导,让孙志流下了悔恨的热泪,表示今后一定好好学习,好好生活。
据朝阳法院少年庭的法官介绍,“未成年人候审室”和“亲情室”的设立充分考虑了未成年被告人尚处于心理和生理发育期的年龄特点,让他们在温馨的环境下,尽量避免审判在他们内心留下记忆的阴影和创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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