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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检察一分院保护举报人制度取得见效
来源:法制网
2008年03月24日 09时5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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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检察业务
“
举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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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讯 “我郑重向社会承诺,重大犯罪线索举报者可以单独与检察长‘密室密谈’,如果受到人身威胁,可以申请法警24小时贴身保护。”自从2月份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的检察长余捷向社会发出这样的制度信息后,该院举报中心接待群众及来信来访量较去年同期增加了66.67%,其中职务犯罪举报线索就增加80%。对于如何搞好以后的信访工作,检察长为此非常有信心。
“密室密谈”和“24小时法警保护”开启了重庆检察系统保护举报人的制度先河。
为了保障举报者的人身安全,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新的举报中心专门设立了“单间”。举报职务犯罪等重大线索,举报者可要求检察长或其他检察官在单间接待,秘密会谈。
如果因举报而受到人身威胁,还可申请检察院法警24小时贴身保护。据悉,举报人受到打击报复之事也偶有发生,为了保障检察工作和办案工作的顺利进行,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重庆市检察一分院还专门出台了《检察警务应急预案》。
根据预案的规定,在六种特殊情况下,可以申请使用法警警力。其中第四条规定,当举报人向重庆检察一分院举报中心检举揭发他人的犯罪事实,受到被举报人、涉案人员及其同伙的威胁、恫吓或不法侵害时,可以向重庆检察一分院申请法警24小时人身保护。
据重庆市检察一分院举报中心控告申诉处处长杨燚介绍,现在每天都有1至2名检察官在举报中心接待到访市民,每个月的5日和25日,该院的各位检察长将先后面对面与市民沟通。此外,检察院公诉、职侦、控申等业务处处长,也将每个月一天轮流到举报中心值班。每年,检察长亲自参加的接待活动约30次。该负责人表示,我们将努力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重庆检察一分院还公布了举报的范围。接受举报、申诉的范围有:贪污、贿赂、侵犯公民民主权利、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等犯罪;不服检察院处理决定的刑事申诉案件;不服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申诉案件(包括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检察院也接受犯罪嫌疑人的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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