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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认真采纳建议修改工作报告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网站  杨宜中   2008年03月25日 10时02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司法行政 
 “工作报告”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据悉,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充分吸纳、反映了各方面意见,最后提交大会表决前根据代表、委员的建议和意见作了8处大的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对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高度重视,以及把落实代表委员意见和建议当作最高人民法院主动接受监督、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的态度,受到两会代表、委员的充分肯定。

  据介绍,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期间,最高人民法院由院领导带队的230余名法官认真听取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分成36个旁听组,在各人大代表团和政协各界别小组旁听了审议和讨论,及时将代表、委员对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审议讨论的主要情况以及修改建议,向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作了汇报。

  在讨论《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有代表提出,报告中“积极参与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工作”的提法不准确。修改后的报告将这一句改为“积极推动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工作”。有代表提出,在我国现实生活中虽然有性别、职业的区别,也有贫富强弱的差别,但并不存在高低贵贱的不同,建议将报告中提出的“坚持在法律面前,不分高低贵贱,无论贫富强弱,不管性别职业,一律不偏不倚”中的“不分高低贵贱”去掉。还有代表细心地对报告中的语法以及标点符号的用法提出了修改意见。最高人民法院根据上述建议,对报告进行了一一修改。

  3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向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提交修改后的工作报告,并同时提交了《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修改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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