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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电视剧不要渲染恐怖、暴力、怪异
      来源:新华网  白瀛   2008年03月26日 08时58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其他主题 
 “电视剧”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广电总局日前下发了关于2008年3月全国拍摄制作电视剧备案公示的通知。通知提醒各制作单位要避免渲染恐怖、暴力、猎奇、刺激、惊悚、怪异。

  通知说,在对近期报备剧目的审理中,我们注意到,反特剧和谍战剧似乎已成为一段时间以来的创作热点。针对这类题材,总局提醒各制作单位在结构故事时要避免渲染恐怖、暴力、猎奇、刺激、惊悚、怪异,要确立高尚的审美格调、正确的价值取向、积极的主题思想,促进这类题材创作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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