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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一年来执结农民工案件3000余件
      来源:人民法院报  曾 妍 李 建   2008年03月26日 15时1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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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民工”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湖南各级人民法院积极推行各项有力措施,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得到公正、及时、有效的司法救济和司法保障。2007年,共受理农民工工资、劳动合同、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涉农民工案件3271件。截至目前,已执结3091件,执结标的额近2亿元,涉及农民工2万余人。

  湖南各级法院在立案、审理、执行中对涉及农民工利益的案件实行“双从双优”,时间从快、利益从上,优先审理、优先执结。对追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可不预收申请执行费用;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农民工当事人可准许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

 同时,湖南各级法院切实加大涉农民工案件的执行力度,对涉及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先予执行或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对找不到被执行人又没有可供执行财产,但有承担连带责任的单位,责令连带单位先行支付。此外,还通过曝光长期拖欠农民工工资款的“老赖”并责令其限期偿还以及开展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执行专项活动等集中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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