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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提醒中国公民欲往国外务工需注意五点事项
来源:外交部网站
2008年03月27日 14时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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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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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国外从事劳务活动的中国公民数量持续上升。部分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差,或通过非法渠道出国,或以旅游名义在外国非法工作,或不事先签订合法劳动合同,或对某些国家艰苦的工作环境缺乏认识,在国外发生劳务纠纷的事件日渐增多。少数人员不能理智对待国外陌生环境下产生的问题,法制观念淡薄,不尊重当地政府的管辖,动辄采取非法罢工、游行示威、围攻当地执法人员及中国驻当地的使领馆等过激手段,严重扰乱当地社会治安。此类行为既损害中国形象,造成不良国际影响,也无助于维护劳务人员本身的合法权益,甚至可能受到法律的惩处。
外交部领事司提醒欲往国外务工的人员注意以下事项:
一、合法出境。选择具备商务部颁发的《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或原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境外就业中介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办理出国务工手续。
二、签订合同。仔细阅读合同内容,特别是有关合同工资、计酬方式及法定福利等条款,要求对方将口头承诺的条件一并写进合同,防止日后出现纠纷。
三、办妥签证。不要轻信对方先以旅游身份出境,再到当地转为工作身份的许诺,以免落入陷阱。
四、入乡随俗。遵守中国法律,遵守当地法律,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宗教信仰,尊重当地人民。
五、依法维权。当发生雇主拖欠工资或其他劳资纠纷时,应及时向经办相关手续的机构反映,或向当地政府劳工事务部门投诉,也可向中国驻当地使领馆求助。劳务人员维权时要注意提供合同等相关证据,遵守当地法律,尊重当地政府的协调或司法部门的裁决。遇事要冷静,不要听从别有用心人士的挑动,尤其不能采取非法行动,以免激化矛盾,最终损害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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