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信息网 ->
法律评论
-> 正文
— 新闻焦点 ———————
■
·
首部“网上交易法规”计划今...
·
国家公务员局将于上半年组建...
·
商务部:限塑令不包括蔬果袋...
·
三部门联合出台新规 垃圾短...
·
最高法等九部门联合出台残疾...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于5...
·
商务部拟出台新规:超市送塑...
·
信产部:短信管理规定正在制...
— 本周法律评论热点 ———
■
·
新京报:高中生嫖娼后举报:...
·
20余女教师被令作陪,“陪...
·
辩冤白谤的机制
·
城管执法的七大现实困境
·
中国法院网:“撞伤不如撞死...
·
红网:7旬女贪受审撕裂多少...
·
华商报:法官也上访,还怎么...
·
四川新闻网:杨代莉案告破,...
更多法律评论动态>>
— 新法速递 ———————
■
·
山东省残疾人优惠扶持规定
·
北京市实施城市管理相对集中...
·
大连市基本医疗保险周转金管...
·
发电权交易监管暂行办法
·
卫生部关于做好北京奥运会食...
·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
·
湖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
南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更多法律法规>>
— 最新论文 ———————
■
·
当前盗窃、破坏电力、通信设备犯罪情况分析
·
《如果律师不再相信法律》自序
·
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我国一人公司的立法规制
·
经济法的实质正义观及其实现
·
论民事诉讼法与民事实体法的关系――以消费者权益保护诉讼为考察对象
·
论不能犯与不能犯未遂问题
·
公司法人财产权与公司治理
·
对法典和法典化的几点哲理思考
·
论民事法律渊源的扩张
·
流浪乞讨何以成为可能――对流浪乞讨现象的法社会学考察
更多理论文章>>
该不该给陈良宇配医疗小组
来源:大河网 叶传龙
2008年03月31日 10时36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其他主题
“
陈良宇
”相关资料:
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陈良宇案开审了!为了防止陈良宇上庭后出现身体不适, 天津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专门为他配备了医疗抢救小组。(3月27日国际在线)
为陈良宇配备医疗抢救小组消息传出后,立即引起热议,有人认为,法庭采取了人性化措施,值得肯定和推广。也有人认为这是让昔日高官享受特殊待遇,没有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笔者更倾向于前者。
首先,陈良宇是位六十多岁的老人,遭此一变,在庭审中从精神到身体都有可能出现不适,法庭为他配备医疗抢救小组,是考虑充分,极富人性化之举,笔者完全赞同。
二是,陈良宇曾贵为政治局委员,审理好这样一名“重量级”官员,对全国反腐都有着典型意义,对他的审判必须准备充分,慎之又慎,以防万一,因为稍有不慎,都可能给庭审和判决带来负面影响。
三是,虽然陈良宇在2006年已经停止担任中央政治局委员和中央委员职务,但在审判前,他还只是一名犯罪嫌疑人,他的罪行并未得到法律程序的认可。据报道,陈良宇目前只承认自己有责任,并未明确表示自己有罪。因此,对这样一位犯罪嫌疑人,在受审过程中就应当享受到包括医疗抢救在内的基本服务。
随着国家法制的完善,在执法过程中凸显出越来越多的人性化措施,如警方抓捕犯罪嫌疑人要戴上头罩,以保护其隐私,在庭审时,可以不必戴着手铐穿着囚衣,在服刑过程中,可以有条件地享受探亲与家人团聚,普通人也能享受注射死刑等等,这些公民基本人权的回归,都体现了社会的文明和进步。而为受审人员配备医疗抢救小组,也是人性化执法的具体体现。至于在实际操作中,一些老弱病残者,并没有能够在庭审、改造等环节享受到相应的服务和权力,造成事实上的不平等,只能说明一些地方在执法过程中还存在着不完善的地方,将作为下一步司法改革目标,在今后着力改进。
民众不怕法律狠,就怕法律不平等,在建设法制社会的背景下,民众期盼执法机构能够一碗水端平,使公民在法律面前真正实现人人平等,更期盼更多诸如庭审的人性化,能从陈良宇始。
[ 发表评论 ]
查看评论>>
匿名
│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留言须知>>
进入论坛>>
[ 相关新闻 ]
·
:禁令成风 “十条禁令”有必要吗
·
农业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启动
·
《海域使用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自四月一日起施行
·
全国法院系统“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全面展开
·
陈良宇权色交易为何未起诉
·
陈良宇搞权色交易未被列入起诉罪名
·
陈良宇昨日天津开审 法庭配备医疗抢救小组
·
陈良宇已移送司法机关审理 社保案资金全部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