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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等部门联手 南京医患纠纷有调解机构
      来源:法制网  丁国锋   2008年04月02日 09时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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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患纠纷”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31日下午,江苏省首批3个医患纠纷专业调委会在南京市鼓楼区、秦淮区、高淳县同时挂牌,标志着这一由司法、卫生等部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医学、法学专业人士组成的人民调解组织正式启动运行。

  据了解,该医患纠纷调委会是区县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的专业调解机构,属于区域性的专业调解组织,成立后将发挥人民调解的独特优势,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积极化解医患纠纷,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据介绍,调委会将建立涉及纠纷受理登记、调解指派、调查取证、调解工作程序、调解协议制作、协议履行和回访等多项制度,以规范调解工作流程。调委会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受理调解纠纷,具有方便当事人、不收费用、便于执行等优势,为解决医患纠纷增加了新的渠道。

  针对医患纠纷专业性强、调解工作复杂等特点,南京市司法局会同卫生局还建立了全市医患纠纷调解工作法学咨询委员会和医学咨询委员会,一旦发生重大、复杂医患纠纷,可由咨询委员会专家分别出具医学和法学方面的分析意见,供医患纠纷调委会及调解员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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