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信息网 ->
公安动态
-> 正文
— 新闻焦点 ———————
■
·
央行公安部在奥运城市布网 ...
·
建筑节能条例将于三个月之内...
·
城市商业网点条例征求意见 ...
·
黑龙江省首次尝试实行“风险...
·
死刑复核周年记:一位刑辩律...
·
我国高校独立学院4月1日起...
·
新国务院工作规则将规范高官...
·
窃用QQ号最高可罚一万五 ...
— 本周公检法司热点 ———
■
·
山东省公安厅:学习贯彻十七...
·
乌鲁木齐辟谣公交车爆炸传言...
·
公安部:4月1日起小车驾照...
·
北京刑警首次佩戴CID警帽...
·
公安部发出A级通缉令 缉拿...
·
公安机关将公开招聘警察 部...
·
全国公安机关基层执法质量服...
·
全国公安民警2007年1月...
更多公检法司动态>>
— 新法速递 ———————
■
·
广州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
·
西安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
北京市城乡无社会保障老年居...
·
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管理规定...
·
图书出版管理规定
·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
·
河北省农产品市场准入办法
·
西安市道路运输服务业管理办...
更多法律法规>>
— 最新论文 ———————
■
·
当前盗窃、破坏电力、通信设备犯罪情况分析
·
《如果律师不再相信法律》自序
·
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我国一人公司的立法规制
·
经济法的实质正义观及其实现
·
论民事诉讼法与民事实体法的关系――以消费者权益保护诉讼为考察对象
·
论不能犯与不能犯未遂问题
·
公司法人财产权与公司治理
·
对法典和法典化的几点哲理思考
·
论民事法律渊源的扩张
·
流浪乞讨何以成为可能――对流浪乞讨现象的法社会学考察
更多理论文章>>
山东公布举报涉爆涉枪违法犯罪线索奖励标准
来源:山东省公安厅网站 刘冠伟
2008年04月07日 09时27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刑法刑诉
“
涉爆涉枪
”相关资料:
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为充分调动全省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治爆缉枪专项行动的积极性,鼓励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爆涉枪违法犯罪活动,山东省公安厅决定从4月1日起,对群众举报的涉爆涉枪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将依据举报奖励标准给予奖励。具体标准为:
一、根据举报,收缴炸药500克或黑火药、烟火药1000克,雷管10枚,导火索、导爆索、导爆管20米或者手榴弹、地雷1枚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奖励。
二、根据举报,收缴军用枪1支,奖励举报有功人员1000元;收缴民用枪或者火药枪、仿制枪、自制枪、改制枪1支,仿真枪10支或者军用子弹10发、小口径弹、猎枪弹20发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奖励。
三、根据举报,查获重大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等涉爆涉枪案件,并循线追踪取缔非法制贩爆炸物品的、枪支弹药窝点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奖励。
四、根据举报,破获持枪伤害、杀人、抢劫、绑架、强奸以及爆炸等重大违法犯罪案件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奖励。
山东省公安厅治爆缉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采用信件、电子邮件和电话三种方式受理群众举报。邮政地址:济南市经二路185号,山东省公安厅治安警察总队。电子邮件:sdsgatzbjq@sina.com。电话:0531-85123318、85123316。
[ 发表评论 ]
查看评论>>
匿名
│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留言须知>>
进入论坛>>
[ 相关新闻 ]
·
震惊椰岛金融大案:原海南华银副总挪用公款2.6亿
·
副局长嫖娼疑患艾滋病杀害老同学
·
男子被绑架后扔进地窖 徒手挖土5小时成功逃生
·
国土局干部受贿6.5万 律师:物价涨量刑应该变
·
广州举报涉爆涉枪犯罪最高可获1000万现金奖励
·
公安部:举报涉爆涉枪违法犯罪最高奖励1万元
·
公安部:最大限度减少涉爆涉枪案件
·
公安部发布通知将对全国涉爆涉枪单位进行安全大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