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信息网 -> 地方立法动态 -> 正文
 — 新闻焦点 ———————
·我国与发达国家签署首个自由...
·最高法院积极应对新民诉法确...
·权威人士透露 殡葬暴利问题...
·公安部:新版驾照本月启用 ...
·央行公安部在奥运城市布网 ...
·建筑节能条例将于三个月之内...
·城市商业网点条例征求意见 ...
·黑龙江省首次尝试实行“风险...
 — 本周立法动态热点 ———
·深圳拟出台《深圳经济特区人...
·北京下发《关于规范境外机构...
·《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
·深立法保障妇女权益:离婚无...
·武汉出台生育保险办法 女...
·《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过错责...
·湖南征地补偿新标准2006...
·河北唐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
 
 — 新法速递 ———————
·山东省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杭州老字号认定保护办法
·福州市扶持和培育自主知识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核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
·交通部关于印发交通行业职业...
·广州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
·西安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 最新论文 ———————
·
·
·
·
·
·
·
·
·
·
 
江苏南通规定亏损国企领导不得出国
      来源:扬子晚报   2008年04月08日 09时03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其他主题 
 “职务消费”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南通市近日出台《关于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的暂行办法》,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作出严格规定。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购买或更换小汽车实行审批制和价格标准控制,不得用公费参加无明确目的、任务以及一般性的出国培训、考察活动,不得参加各类旅行社组织的出国(境)活动;对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金、经营性亏损、停产歇业以及未完成年度考核目标任务的企业,其领导人一律不得出国,不准购买或更换小汽车。此外对国企招待费用、通讯费用报支也作了限额规定。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当事人及有关领导的责任。

 匿名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换张图
             
 
  [ 相关新闻 ]
·与人私通20年连连产子 意老妇卖掉12个儿女
·戴安娜死因案审讯耗费2000万英镑 证人遍及全球
·罗马尼亚偷窃嫌犯境外绝食身亡引起轩然大波
·少年暴徒袭击澳中学 19人受伤
·国务院将出台官员职务消费标准
·“官员职务消费标准”管用吗
·职务消费需要“硬”标准
·破除职务消费腐败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