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信息网 ->
公安动态
-> 正文
— 新闻焦点 ———————
■
·
我国与发达国家签署首个自由...
·
最高法院积极应对新民诉法确...
·
权威人士透露 殡葬暴利问题...
·
公安部:新版驾照本月启用 ...
·
央行公安部在奥运城市布网 ...
·
建筑节能条例将于三个月之内...
·
城市商业网点条例征求意见 ...
·
黑龙江省首次尝试实行“风险...
— 本周公检法司热点 ———
■
·
山东省公安厅:学习贯彻十七...
·
乌鲁木齐辟谣公交车爆炸传言...
·
公安部:4月1日起小车驾照...
·
北京刑警首次佩戴CID警帽...
·
公安部发出A级通缉令 缉拿...
·
公安机关将公开招聘警察 部...
·
全国公安机关基层执法质量服...
·
全国公安民警2007年1月...
更多公检法司动态>>
— 新法速递 ———————
■
·
山东省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
杭州老字号认定保护办法
·
福州市扶持和培育自主知识产...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核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
·
交通部关于印发交通行业职业...
·
广州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
·
西安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更多法律法规>>
— 最新论文 ———————
■
·
当前盗窃、破坏电力、通信设备犯罪情况分析
·
《如果律师不再相信法律》自序
·
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我国一人公司的立法规制
·
经济法的实质正义观及其实现
·
论民事诉讼法与民事实体法的关系――以消费者权益保护诉讼为考察对象
·
论不能犯与不能犯未遂问题
·
公司法人财产权与公司治理
·
对法典和法典化的几点哲理思考
·
论民事法律渊源的扩张
·
流浪乞讨何以成为可能――对流浪乞讨现象的法社会学考察
更多理论文章>>
警方提示:警惕“香港永恒股权交易中心”原始股骗局
来源:公安部网站
2008年04月08日 14时23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其他主题
“
原始股
”相关资料:
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公安机关工作发现,署名为“香港永恒股权交易中心”的机构采取“区内投邮”的方式向国内各地投递大量信件,编造原始股骗局诱骗股民钱财。目前已有江西、安徽、云南、广东、上海、河北等省市多个地区的群众收到此类信件,内称香港永恒股权交易中心在美国上市2周年,现联合大陆青海办事机构举办大陆慈善万里行活动,活动有效期2年。欲获香港永恒股权交易中心颁发的股权证书及股金,股民需到当地农业银行办理一份金穗卡,另向中心唯一指定驻大陆办事机构卡存入每股人民币100元,产生股金1000元人民币。每年的12月28日由中心授权驻大陆青海办事机构负责集中现金存付并核发原始股权证书,并且每宣传参与一股奖励50元。随信还夹寄有已参加人员手写的推荐信和取得收益的银行存单复印件。该机构称,股民购买此种股票可获取1050%的巨额利润。
公安机关提醒公众注意,“香港永恒股权交易中心”推介的所谓投资活动,是典型的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骗取股民资金的诈骗活动。此类诈骗活动中,不法分子多以“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产权经纪公司”等为名,以代理产权转让的形式向社会公众非法推销“原始股”。他们借助网络、短信、信件等传播平台,或采取投资“推介会”、“辅导上课”等方式,鼓吹“股票即将上市、升值潜力很大”、“高效益、高回报”,诱骗群众投资所谓“原始股”。为逃避打击,不法分子将网站服务器和汇款帐户设在境外,随时可能关闭网站携款逃匿,而参与者的投资收益没有任何保障。
[ 发表评论 ]
查看评论>>
匿名
│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留言须知>>
进入论坛>>
[ 相关新闻 ]
·
两部门就演出市场新规答问
·
公共权利与私人权利——致《读书》编辑部的信
·
“富婆借种”骗了全国各地83人 涉案金额达68万
·
广州出新规:公务员被有效投诉6次将被辞退
·
原始股维权律师团积极备战第一案
·
原始股维权律师团开打第一案
·
原始股诈骗数亿 谁为投资者埋单?
·
原始股诈骗上亿 谁为投资者埋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