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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防止少数价格异常波动引发价格全面上涨
      来源:新华网  李亚杰、璩静   2008年04月09日 08时49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计划物价 
 “价格上涨”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记者8日于此间举行的全国纠风工作会议上获悉,2008年各级发展改革和价格主管部门将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继续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中央加强价格监管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继续充分发挥财政促进结构调整和协调发展的重要作用,优化财政支出和政府投资结构,增加对薄弱环节、改善民生、深化改革等方面的支出。综合运用各种货币政策工具,控制信贷总量和货币供应量,着力优化信贷结构。坚持严把土地、信贷闸门和市场准入标准,特别要加强和规范对新开工项目的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新开工条件。着力优化投资结构,严格控制“两高”行业扩张。加快转变外贸增长方式,优化进出口商品结构。

  --加强对大宗农产品、初级产品、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市场供求、库存变化情况的监测分析,增强价格调控的前瞻性和预见性。

  “提前制定应对市场供应和价格异常波动的预案,重点防范局部地区、个别品种价格的异常波动,坚决防止局部问题演变成全局性问题,坚决防止少数品种的价格异常波动引发价格全面上涨。”中央纪委驻国家发展改革委纪检组组长彭森表示。

  --落实对学生食堂的各项优惠政策,保持学生食堂特别是学生大伙食堂价格的基本稳定,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加快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编制工作,推动建立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最低工资、失业保险金和基本养老金等社会保障和救济标准与经济增长和物价水平相适应的动态调整机制,确保低收入群体生活水平不因价格上涨而降低。

  --继续执行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加强企业成本调查,适时公布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抑制企业超出成本增加幅度不合理涨价行为。依法查处经营者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继续抓好教育收费、医药价格、电信资费、农资价格及涉农、涉企收费的监督检查。加强产品质量和民生计量监管,严厉打击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缺斤短两等欺诈克扣行为,严防假冒伪劣的农资产品和工业、日用消费品及不合格食品进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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