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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权力并非一种强力
      来源:红网  王小杨   2008年04月10日 14时22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法制建设 
 “执法”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近日,深圳市政协委员杨立勋提出《关于组建深圳市城管警察的建议》的提案,提议组建城管警察,可以更好防止暴力抗法,同时也可提高执法效率。深圳市城管局科研所所长称从国内国外来看,城管队伍向警察转型都是一种趋势。(据《南方都市报》4月9日报道)

  从报道不难看出,面对“暴力抗法”“多顶大盖帽管不了一个破草帽”等诸多城管执法困境,杨立勋抛出一个意欲组建“城管警察”的提案。他的出发点,当然是为了整合执法资源,节约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效率等等。然而,提案的思考角度仍有待商榷,这更混淆了“强力”与“权力”的本质,难以服众。

  在杨立勋们看来,现在城管们作为城市执法者,却面临着人身安全问题,遭遇着贩民暴力抵制,连查看身份证的权力都没有,这是因为没有权力弱化的体现。更有甚者,“骂不还口,打不还手”的“规定”让城管一下子从执法的野蛮人成了“弱势群体”。所以他们要组建“城管警察”。实质上,这种思维犯了严重的逻辑错误。众所周知,城管们暴力执法,野蛮执法,强行收费行为甚至发生命案等激怒了这群生活堪忧的穷苦小贩们之后,也迫于舆论的压力,城管部门才不得不“改头换面”,希望来一次形象大改变,于是来了个“骂不还口,打不还手”。现在受到了打击,却又想通过提高自己的权力,来改变执法困境。结果必将使暴力升级。

  从本质上,在尴尬的执法困境下,组建城管警察,这无疑是混淆了“强力”与“权力”的区别。我们知道,“权为民所用”,这是一个政府部门权力维系的基本前提。如果将权力当一种对人民的威慑,在现在互联网时造就的民意时代下,简直有点很傻很天真。例子已经或仍正在证明:权力不该是某一个人或群体的强力载体。因为在中国社会政治转型的大背景下,民主应该是个“看得见的东西”,并非是一句空洞的语言。而民主的最大作用在于对权力的理性制约。

  虽然说很多国家没有城管局或城管执法队,城市管理执法统一由警察行使,这似乎是一种国际惯例。首先不说各个国家的具体环境不同,如果把这些招募的城管队员摇身一变成了警察,在无法提升自身执法能力与水平的情况下,又有多大可能得以改观呢?说不定,还会殃及警察同志。

  正如卢梭所言,强力并不构成权利,而人们只是对合法的权力才有服从的义务。执法也必须以法律为依据,而不是人为地设置带有强力化的“权力”。假如人们真迎合了强力,把强力当成应当义务服从的权力,那么无异于你在大街上遭遇了拿刀的强盗,你不能反抗,因它强盗拥有强力,你不得不服从这个“权力”啊。所以在此表明,城管在舆论与现实困境下无力执法时,有人提出组建城管警察,实质是将执法权力单纯看成一种强力,这种“权力强力化”思维必须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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