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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霆案许霆父亲的小九九
来源:成都商报 盛大林
2008年04月11日 15时5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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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许霆向广东省高院提交了上诉书,坚称自己无罪。许霆的父亲许彩亮高调宣称,不怕公诉机关“抗诉”,只要判有罪,他就会坚持到底。他表示已做好“打持久战”的心理准备。“只要二审坚持有罪,我都不认可。”
必须说的是,即便许霆曾当庭表示“没意见,不上诉”,而后来改口要上诉了,不管是出自他自己的主意还是其父的要求,那都是许的正当权利,无可厚非。但是许父坚持要其子上诉,却另有原因,那就是为了那17万多元款项。
不管是盗窃,还是不当得利,许霆多取的那17万多元都是必须归还的。在这一点上,任何人都不会有疑义。案发后,许霆曾准备还钱,但没有得到许父的同意;代理律师以及很多亲友也都曾建议先还钱给银行,以便在“态度”上得分,对力挺许霆的公众也是一个肯定的交代,但许父仍然坚持不还。许父说“如果我们把钱还了,那不等于认罪了吗?”很显然,这个理由是不成立的。
重审判决后,许霆就想在法庭上找到父亲并敦促他还钱。由于没有找到,他就请求律师转达其意:“我爸爸为啥还不还钱?他不是答应过我,要帮我还钱的吗?”这说明许霆也怀疑其父还钱的诚意。
许霆的担心并不多余。许父为还钱预设了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判决无罪。“只要二审坚持有罪,我都不认可。”而按照他的逻辑,不认可就可以不还钱,甚至那2万元罚金也可以不交。“打持久战”未必能等到无罪的判决,却可以达到拖延还钱的效果;只要他永不认可,那么他就可以永不还钱———这可能就是许父的“小九九。换句话说,他坚持上诉的目的可能不是得到无罪的判决,而是为了获得不还赃款的借口。
当然,许父是绝不会承认自己“赖账”的。按照他自己的说法,他不仅不是想“赖账”,而且是为了追求正义。
我反对动辄揣摸别人的动机,并以“动机不纯”等为由否定别人行为的正当性。但有的时候,揣摸“动机”又是必要的。需要强调的是:即使许父确有“赖账”的动机,那也不是什么罪过;即使他因这样的“动机”而上诉乃至终审之后又申诉,那也是他的权利。但是,作为此案的关注者,尤其是支持许父的人们,应该意识到这个问题并加以警惕,以免稀里糊涂地成为别人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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