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信息网 ->
检察院动态
-> 正文
— 新闻焦点 ———————
■
·
大部制改革“满月” 部委实...
·
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亟待立法...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5月1日...
·
我国证监会发布解除限售存量...
·
外交部再次要CNN道歉:中...
·
慈善立法定位引争议:靠“大...
·
“姐姐捂死精神病妹妹案”二...
·
首席大法官大检察官履新满一...
— 本周公检法司热点 ———
■
·
最高检察院发布刑事赔偿新标...
·
兰州市安宁区检察院:建立干...
·
最高检察院提出:轻微刑事案...
·
云南省检察机关宽严相济处理...
·
黑龙江省检察院加强领导干部...
·
山东即墨市检察院:专题研讨...
·
最高检察院今年将重点完善五...
·
一名检察官的办案札记:我放...
更多公检法司动态>>
— 新法速递 ———————
■
·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
·
四川省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办法
·
南京市地名管理条例
·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会计制...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
·
本溪市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实...
·
上海市消防产品监督管理暂行...
更多法律法规>>
— 最新论文 ———————
■
·
论国际组织对国际法的影响
·
论社会政策与公民权利的实现
·
波斯纳法律经济学的影响和变革意义
·
汉代居延戍卒及其法律地位
·
知识产权法的性质及其与民法的关系
·
违背妇女意志是强奸罪的本质特征――兼与谢慧教授商榷
·
论行政立法中的价值合意
·
人民监督员制度中的法律释明问题研究
·
单船公司破产债权受偿顺序问题研究
·
“利用ATM故障恶意取款案”法律性质辨析
更多理论文章>>
临沭检察院诉前告知制度:被害人对公诉有发言权
来源:法制网 殷培军
2008年04月22日 08时50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检察业务
“
诉前告知
”相关资料:
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4月18日,过失致人死亡案件被害人李某的丈夫在山东省临沭县人民检察院送达的《起诉内容告知书》中“被害人意见栏”里填写了“被告人的疏忽让我们失去了亲人,给我们造成了永远的伤痛;但被告人在事发后,能积极抢救被害人,能积极争取我们的谅解,我们同意检察机关对被告人从轻处罚的量刑建议”。他是该院试行刑案诉前告知制度以来第11个接到《起诉内容告知书》的刑案被害人。
3月上旬,临沭县检察院针对“由于检察机关与被害人沟通不畅,起诉书指控内容与被害方意见不一致,导致庭审矛盾、判后申诉和缠讼不休”的现象,在深入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出台了临沭县检察院刑案诉前告知制度。该制度规定,凡是有被害人的刑事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办案人员制作起诉书前,要先制作《起诉内容告知书》,将起诉内容告知被害人或被害人的委托人。对于改变罪名定性、建议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要进行诉前析法,在告知书中说明法律依据和事实理由。案件承办人制作起诉书、提出量刑建议时要慎重考虑被害人或委托人对案件处理的意见。
具有20多年刑检经验的该院王军廷检察长介绍说:“我国刑诉法规定,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应将不起诉决定书副本送达被害人,但并没有规定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害人,在司法实践中起诉内容一般也不告知被害人,这凸显了法律和实践在保护被害人权益上的‘疏漏’。实行刑案诉前告知制度,在弥补法律疏漏的同时,也有利于被害人对公诉权的监督和制约。”
“对于检察机关改变罪名定性、建议适用简易程序或可能对被告人减轻处罚的一些刑事案件,采取诉前析法、让被害人表述意见,更容易与被害人达成共识,能很大程度地避免诉累,减少司法资源的浪费。”临沭县检察院公诉科长谢春晓对此做法深有体会。
[ 发表评论 ]
查看评论>>
匿名
│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留言须知>>
进入论坛>>
[ 相关新闻 ]
·
江苏昆山破解“案多人少”难题
·
山东全省设立“民生检察服务热线”
·
云南贵州共商查办职务犯罪大计
·
武汉一检察官独特视角研究成果引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