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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官律师 黯然离禅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08年04月24日 14时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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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会计师、证券业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许多人梦寐以求的这四种专业资格,李劲松十年之前就已做到。十年来,他代理的诸多案件,让佛山成为全国法律界关注的焦点,也给他赢得了“告官律师”的称号,但成也萧何,败也萧何,除了随之而来的声名,外界对他的争议也从没中断过。2002年,他最终还是选择离开佛山。是佛山缺少容人之量,还是他勇猛有余变通不足?
那时那人
1998年,李劲松代理了一名码头工人250万元中彩奖券变为废票案。迫于外界压力,李劲松所在单位要求他不能代理此案,但他没有放弃,毅然从律师所辞职,以公民身份进行代理诉讼。此案后来没有胜诉,李劲松也被迫转去广州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律师所不让我代理,可我已经答应当事人了,我也不想得罪领导,但我把信用和责任看得比面子更重,我不是有意和谁过不去。”李劲松否认自己有意做刺头或者博出名,而认为只是责任使然,性格使然。
再访故人
远近闻名的“告官律师”
离开佛山多年,李劲松对报道其案件的本报记者仍印象深刻,而对佛山这个让他吃尽苦头的地方,他早已不存怨怼。从某种程度上讲,佛山是他的第二故乡。早在1994年,李劲松就从江西老家来到佛山,开始了自己的职业生涯,最开始是在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工作,1997年他进入律师行业。从一出道,李劲松就与大案相伴,1998年,他代理了一名码头工人250万元中彩奖券变废票案。
2000年,他跳槽到佛山的另一律师所,之后一年,他在佛山创造了许多全国第一:“首起状告劳动局不维护职工权益案”、“首起状告工商部门不作为案”、“首起质疑春运涨价案”,也再次被迫辞职。在佛山几年间,李劲松告遍民政、工商、劳动、财政、法院等行政与司法部门,成为远近闻名的“告官律师”。
合伙人要求他不再告官
“告官律师”,这一名声没有给他带来多大收益,当他想与人合伙成立律师事务所时,合伙人竟拿出一纸协议让他签字:“严禁以任何身份代理控诉、状告下列单位:1,广东省及佛山市各级政府、公安机关、工商局;2,全省各级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税务局;3,如代理状告其他政府机关的案件,需经2/3以上合伙人同意。”
急需赚钱养家的李劲松妥协了,他在协议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但后来合伙人还是变卦了,因为合作伙伴认为:有李劲松在,律师所就办不下去。
春运涨价案是个体起诉,但因涉及公众利益而成为公益诉讼典型案件,而在李劲松之后,佛山公益诉讼再无如此声名。基于多年公益诉讼经验,李劲松目前正计划推动相关立法,希望法律支持公益诉讼败诉方承担胜诉方律师费。
若遇不平仍挺身而出
2002年,李劲松在北京成立忆通律师事务所,并任主任。近几年,他代理了多起引起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案件,又率先提出律师“败诉退款”条款。事业越做越顺的同时,他却并没有“有所收敛”。
李劲松认为自己心态现在已变化许多,在佛山的诸多纷争,他觉得自己也没做好,法理通了情理就不顾,“法律纠错毕竟也要成本,现在当事人找我,案件能够协商维护到他60%-70%权益,我就会劝他妥协和解”。经营着一家大型律师所,李劲松说要为所有员工和自己家庭负责,但遇到社会不公,他一样会挺身而出,“命中注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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