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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楚雄警察锤杀同事消息曾遭封锁 幸存者至今沉默
来源:新闻晨报
2008年04月25日 13时3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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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凌晨4点20分左右,云南楚雄人民警察学校(以下简称楚雄警校)参加培训的警察王建军挥动铁锤和长刀向着同宿舍的王伟、张廷振又砸又砍,王伟当场死亡,张廷振侥幸逃生,行凶后王建军跳楼自杀。
4月21日,云南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称案件成功告破,确认此案为故意杀人案,王建军为犯罪嫌疑人。据悉,案件虽然告破,但警方至今仍在继续对此案调查。
日前,记者在云南楚雄州采访了解到,嫌犯王建军曾在案发前留下一份遗书;更令人意外的是,幸存者张廷振至今未向警方开口。
[凶案还原]当地居民对血案知之甚少
楚雄警校杀人案发已经过去2周,但当地居民仍然很少有人知道这一案件。事实上,凶案消息曾被严密封锁,而楚雄州正在忙着50年州庆。
楚雄警校位于市区团结路边的一座小土丘上。警校周围有几十家饭店、茶楼和网吧。这一区域是当地餐饮最为集中的地方之一。楚雄警校杀人案发后,前往附近饭店茶楼的学员明显减少,而杀人案的消息,则在这些饭店茶楼之间传播着。
时间回到4月10日凌晨4点20分左右,楚雄警校2幢221宿舍内,王建军手拿刀、锤,对室友王伟和张廷振疯狂砍杀。王伟因脑部致命伤当场死亡,张廷振头部多处受伤后向同学求救逃生,王建军从2幢楼顶(4楼)跳楼身亡。整个案发过程仅仅10分钟左右。
楚雄警校培训处主任赵宗伟是当时最早得知案发的学校领导之一。他向记者回忆说,事发时,他在学校旁边的家中,值班老师向他报告有学员受伤要请假外出就医。大约5分钟后,他赶到学校,发现事态比想象的要严重得多。当时,已经有五六名学员被惊醒,并发现了2幢宿舍楼前草地上的王建军。当时天蒙蒙亮,借着微弱的光线,他看到王建军身边流了大量的血。此后,有学员在宿舍发现躺在床上的王伟,脑部流了很多鲜血。
如今,发生凶案的宿舍仍被封锁着,记者看到,最靠近门口的床上,枕头下方有一大摊血迹,最靠里面的床最干净,看不出有何异常。
传闻一度把幸存者当作凶手
根据后来学员们的回忆,事发后,受伤的张廷振从221宿舍跑到最边上201宿舍,向其同乡求救。在这一时间段内,王建军跑上楼顶,跳楼自杀。关于案发的详细经过,目前只有这样的描述:事发时张廷振正在睡觉,突然遭到同宿舍学员王建军的袭击,他从睡梦中惊醒后奋力反抗,逃了出来。记者试图采访案发后接触到张廷振的第一名学员,以及当时的值班老师,但都遭到楚雄警校的拒绝。
王建军既然已经杀了王伟,并且已经决定自杀,为何放过了张廷振?学校给出了一种说法:王建军当时可能以为张廷振已经不行了。但逃命的张廷振为何要跑到201求救,而不是向隔壁宿舍的同学求救呢?记者采访过程中未能得到任何解答。一个细节是,王伟和王建军被发现时,身上都只穿着内衣,而张廷振被送上救护车时,身穿警校培训服。以至于,一度有传闻说,幸存者张廷振是凶手。这种传闻在警方公布破案后才得以平息。
根据楚雄警校掌握的情况,9日傍晚,王建军、王伟和张廷振三人一起在学校食堂吃了晚饭。
时间在5点30分至6点之间。晚饭后,三人前往校外喝酒。当晚10点30分,学校点名时,三人都已经回到学校,而且还有说有笑,看不出任何案发的迹象。
“凌晨4点多,学员都睡着了,王建军是故意挑这个时间行凶的。凶器应该是提前准备好的,王建军行凶已经谋划了一段时间。”学校一名老师说。事先经过策划,蓄意杀人,这一说法得到警方的证实。
据知情人透露,王建军曾留下一份遗书,遗书内容很简单,只有一页纸。遗书是王建军写给父母的,遗书中王建军曾说对不起父母,要先走一步了。至于为何要杀人,乃至自杀,他与两名同学到底产生了怎么样的激烈矛盾,遗书中只字未提。
受伤者并未失忆但至今未开口
据记者了解,王建军作案动机至今仍然是个谜。云南警方公布的消息只是简单地称,学习培训期间,王建军因与同宿舍的王伟、张廷振发生矛盾纠纷。公开资料显示,这三人同属于云南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杀人嫌犯王建军和受害死者王伟还同属于一个派出所。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的情况是,三人关系似乎一直不错。据楚雄警校门口一老板回忆,三人经常到他的饭店吃饭,频率大概一周2次左右。这名饭店老板称,三人经常是一起来吃饭,很少缺一个,看上去关系很不错。
奇怪的是,据内部消息称,幸存者张廷振至今未向警方开口,一直拒绝回答警方询问。案发后,受伤的张廷振一直在楚雄州医院外科住院部6楼19号病床养伤。张廷振的病房正对着护士办公室,病房有三名警察看守,病房门上的玻璃用报纸遮住。记者三次前往病房欲采访张廷振未果。主治医生向记者透露,张廷振并未失忆,当地警方并未对此消息作出回应。
[记者探访]校方称心理辅导课程没规定开设
案发后,楚雄警校一次性补偿王伟家属18万元。据了解,该校是全国公安民警心理训练楚雄试验中心,但心理训练课程属拓展类型。
据悉,楚雄警校1983年成立时是一所公安中等专业学校,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开始承担在职民警培训和各种短期业务培训。2003年改制后的主要任务是,完成云南省公安厅、楚雄州公安局、滇西有关公安机关和省级有关警种部门安排的教育培训任务。学校的培训种类包括公安民警警衔晋升培训、在岗民警各警种业务培训、初任民警培训。此次案件中涉案三人都是初任民警培训的学员。
另外,楚雄警校还是全国公安民警心理训练楚雄试验中心,然而,就是在心理培训实验中心却出现了如此令人咋舌的凶杀案。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楚雄警校的心理辅导课程刚刚起步。学校的初任民警培训班并未开设真正意义上的心理辅导课程,学校领导称,没有任何规定要求开设这一课程。目前,为期三个月的初任民警培训班,每期有两天半的课程涉及到心理训练,但这种心理训练主要是拓展类型,训练的主要目的也仅仅是帮助学员突破心理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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