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信息网 -> 法律评论 -> 正文
 — 新闻焦点 ———————
·中国律师与20年“两会”
·商务部欲出台网店相关规范 ...
·北京市家庭暴力受害者将获法...
·人大法工委:全国人大立法重...
·专家解析:中国财税立法重点...
·环保部官员透露:规划环评条...
·深圳拟立法打击盗QQ号 全...
·最高法院首次视频“面对面”...
 — 本周法律评论热点 ———
·新京报:高中生嫖娼后举报:...
·辩冤白谤的机制
·20余女教师被令作陪,“陪...
·城管执法的七大现实困境
·中国法院网:“撞伤不如撞死...
·红网:7旬女贪受审撕裂多少...
·华商报:法官也上访,还怎么...
·四川新闻网:杨代莉案告破,...
 
 — 新法速递 ———————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
·北京市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甘肃省文物重大安全事故行政...
·兰州市城镇房屋用地分割登记...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管理...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印发关...
·湖北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促进条...
 
 — 最新论文 ———————
·
·
·
·
·
·
·
·
·
·
 
“文明执法”本是纪律 “集体承诺”岂不搞笑?
      来源:博客中国  钟小君   2008年04月29日 14时59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其他主题 
 “城管”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中国各地近300位城市管理执法局长在4月26日向社会发出“文明执法”承诺,希望以实际行动重塑城管形象(4月26日新华社电)。

  得承认中国城管是个聚焦力很高的职业群体,消停不得几个月,就会有一次让全国人民“眼球大团结”的演出。而每次眼球集会高峰时,就会有一些与之相应的“语录”从另一个角度以高调姿态登台。他们大约希望自己是泰坦尼克号上的乐手,在船身倾斜之时努力地开始拉琴,希望受众紧张激愤的眼球能被他们貌似优雅的姿态所分散。也总少不了一些专家像牧师样布道,貌似公允地安慰所有幸存的生命,然后在祷告声中一次又一次翻拍现实中的经典武打片。

  自湖北天门城管打死拍照者魏文华之后没多久,4月25日南京市民言语批评城管执法被围殴致手臂骨折大便失禁,南北城管的武艺如出一师。

  不约而同的是,25日发生的城管执法人员与居民严重冲突事件,300位局长在“震惊”之余,没有忘记吹起悠扬的萨克斯,“亲民理念”、“文明执法”,在26日达成共识,不知道此前这些局长们所在的机构是不是对“和谐城管”存在分歧,但是事发之际,迅速达成的共识?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熊文钊对“舆论一边倒”提出看法:“一方面是由于部分城管执法人员本身的素质与工作方法确实存在问题,另一方面则是出于大众对弱势群体的同情心理。”对于要求取缔城管的民众呼声,他吁请“社会舆论也应尽量营造良好的氛围,不要粗暴对待执法者,从而使得整个社会更加和谐。”

  这就很令人奇怪,城管执法人员本身的素质与工作方法既然“确实存在问题”,为什么“大众对弱势群体的同情心理”的舆论,就被他认为是“粗暴对待执法者”了呢?难道弱者一声不吭,舆论钳口结舌,这个社会就“和谐”了?

  专家们的话姑且一听,他们食有鱼,出有车,只是客串嘉宾,当不得真。如果风里雨里去开商店、摆地摊体验一下城管的滋味,他可能也会愤慨不过,而与“城管”共“武”。当然,那时候,他未必会比魏文华和两个南京市民更幸运。

  如果我们身处武侠时代,在与谁共“武”的时候,肯定少不了“侠”的出现,在法治社会,“侠”就是舆论,武霸当前,侠义执剑,在感觉剑光刺眼的时候,要反思:为什么,一个本是服务人民的机构,会让人民欲除之而后快?这都是因为它的职能已经像肿瘤一样病变。

  城市城市,无“市”不为城。如何管理,这才是学问,如果城管把工作当学问做,肯定好过当武夫。要知道谁都喜欢安安生生过好日子,没人犯贱愿意风吹雨淋当街叫卖,如果为他们每一个都撑上一把遮风挡雨的伞,那才是功德无量。而穿着制服,就整天想着如何制服别人,这样的言行叫人如何不唾弃。

  “文明执法”应该是任何一个执法机构的纪律,连纪律都需要用“承诺”来为以后下注,这样的赌博谁会是赢家?在祷告声中一次又一次翻拍的武打片,什么时候能够真正被杜绝?

  守纪律是本分,在本分之外做得更好,才是侠之大义。城管局长们,你们的“承诺”很可笑。

 匿名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换张图
             
 
  [ 相关新闻 ]
·童工黑市:法治缺失下的产业沉沦
·吉林“杀人狂魔”一审判死刑 曾挥刀连杀6人
·联合国部队被指在刚果(金)贩卖武器走私黄金
·吉林高院和司法厅整治法律服务市场打击“黑律师”
·城管本无强制权,何谈来赋予?
·西安城管执法条例未通过 如何约束城管执法没写清
·西安审议城管行政条例草案 违规执法要担责
·组建“城管警察”真的是大势所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