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信息网 -> 政府动态 -> 正文
 — 新闻焦点 ———————
·最高检要求依法保障律师执业...
·食品安全法草案已征意见50...
·两部网购规范征求意见:买家...
·中国律师与20年“两会”
·商务部欲出台网店相关规范 ...
·科技部等发布《高新技术企业...
·处罚“老鼠仓”刑法遭遇尴尬...
·北京市家庭暴力受害者将获法...
 — 本周政府动态热点 ———
·中央要求合理确定公务员津贴...
·劳动保障部:不签订劳动合同...
·国家多个部委联合下发《关于...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署劳动合...
·商务部即将出台鼓励进口产品...
·中纪委: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之...
·河北司法系统将重点严肃查办...
·国家发改委批准重庆和成都设...
 
 — 新法速递 ———————
·包头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
·深圳市保安服务管理办法
·珠海市安全生产条例
·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
·中央分成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
·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范围...
·乌鲁木齐市农村特困群体医疗...
 
 — 最新论文 ———————
·
·
·
·
·
·
·
·
·
·
 
发改委:全国将开展电信邮政资费专项检查
      来源:中新网   2008年05月04日 15时44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商贸服务 
 “邮政资费”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中新网5月4日电 据中国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电信邮政资费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从5月初开始,8月30日结束。检查的范围是所有经营或代办基础电信、增值电信业务和邮政业务的企业,检查的时限是2007年1月以来电信邮政资费政策的执行情况,对重大价格违法案件可追溯到上一年度。

  通知强调,此次检查的重点内容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资费违法行为,价格欺诈行为,违反明码标价规定、不按规定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以及以保证金或抵押金等形式变相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

  通知指出,当前通信资费改革正处于关键时期,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认真组织此次专项检查,充分履行经济监督部门的职责,促进自然垄断行业健康发展,推进通信普遍服务,让广大消费者共享通信科技进步和行业发展成果,达到推动通信资费改革、营造和谐消费环境的目标。

  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突出检查重点,向社会广泛宣传此次专项检查的重要意义和主要政策依据,全面检查电信邮政资费政策执行情况,切实规范企业的资费行为和竞争行为,督促执行国家资费政策,帮助企业建立价格诚信和自律机制。各地对检查发现的电信邮政企业的价格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并根据情况适时对一些典型的价格违法案例公开曝光。

 匿名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换张图
             
 
  [ 相关新闻 ]
·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
·商务部等部门关于印发《关于保护和促进老字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
·杭州老字号认定保护办法
·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
·国家15日起上调邮政基本资费 本埠平信涨至0.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