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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门头沟破解人民调解“无钱又无力”困局
      来源:法制日报   2008年05月05日 09时11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司法行政 
 “人民调解”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在北京市门头沟区司法局基层科,有一份特别的账单,上面一笔笔清楚地记载着哪个调解委员会制作了多少件优秀的调解卷宗,哪些调解员成功防止了基层矛盾的激化,哪些案例将作为优秀的调解案例进行推广,这份账单上的每个“优秀”个人和集体,都标注了一个奖金的数额。

  门头沟区调解工作还有另外一份令人艳羡的“账单”。2007年,该区312个调委会总共化解民间纠纷6253件,调解成功率达到了99.8%,是上一年度调解纠纷总数的2.6倍。

  而引出这两份“账单”的正是门头沟区司法局推出的人民调解工作“以奖代补”制度。主管此项工作的副局长周春峡告诉记者:“有了这项制度,调解案件数量多的、调解卷宗规范的、成功防止矛盾激化的调解委员会和调解员,就可以从司法局领取相应的物质奖励,门头沟区的人民调解工作从此走出‘无钱又无力’困局。”

  任务重经费少,基层调解积极性不足

  周春峡介绍说,门头沟区地处北京西部山区,经济发展程度在北京并不算很发达,而且近年来,矛盾纠纷随着社会的发展大量涌现而且无处不在。面对这种现状,如果仅仅依靠司法所等有限的专业调解力量化解如此多的纠纷,不仅人力不足,而且容易造成纠纷信息来源渠道狭隘、传递不及时的问题。因此,只有充分调动扎根基层的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热情,有效发挥人民调解的作用,才能有力地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但是,周春峡也表示,以往人民调解工作不收费,而补偿机制又不到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

  对于周春峡所说的“积极性”问题,在基层当了18年司法所所长、现就职于区司法局基层科的韩云亮感触颇深。“在门头沟,很少有专职的人民调解员,绝大部分的调解员都由社区或乡镇居委会、村委会主任、委员们兼任。”韩云亮对记者说,“这些兼职的调解员,同时还担负着包括综治、治保、卫生、计生、民政等几乎全部的基层工作,工作的繁忙程度可想而知。而在这些调解员身兼的数职中,可以说矛盾纠纷调解是最劳神费力的一项,不仅工作不好做,还动不动就挨当事人的骂。所以,过去一段时间,社区工作者们对于调解都是能拖就拖,能推就推。”

  据了解,门头沟区现在共有312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其中97个调委会在社区,174个在农村,人民调解员共有1499人,绝大部分是兼职。这些由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或者委员们兼任的调解员,只从政府领取一份发给居委会工作人员的工资,数额不高,而兼职干的其他工作可以说都是无偿。而另一方面,门头沟区作为北京的远郊区,每年拨发的用于人民调解的经费只有不到10万元,这其中既包括各种培训费用,还包括各项办公经费,以及印刷宣传品等项支出,靠着这些资金要为全部调解员发放工资或是补助远远不够。

  如何在有限的资金条件下,创造合理的激励机制,调动广大基层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门头沟区司法局大会、小会开了不少次,大家各自提方案,集体论证可行性,最终“以奖代补”制度在集思广益后“胜出”。

  推行以奖代补,调解员积极性得调动

  在反复调研的基础上,2006年,门头沟区司法局出台了《人民调解工作“以奖代补”实施办法》和《防止矛盾激化奖励办法》,对“以奖代补”制度的具体内容进行了明确。

  根据两个办法的规定,代替了广泛补贴的奖励主要通过4种形式发放。最基本的就是依据调解纠纷的数量。每年年底,司法局将会对全年全区调解成功的案件总数进行统计,然后用案件总数除全区调委会的总数得出一个“基数”。如果某个调委会调解案件的数量在这个基数以上,每超过一件就可以获得20元的奖励。韩云亮说,这个奖励措施主要就是对那些人民调解工作任务重、数量大的调委会和调解员给予一定的支持。同时,由于街道和乡镇的矛盾纠纷数量有较大差距,为了保证公平,司法局在计算时对街道和乡镇的基数都是分别计算。

  除此之外,在调委会主持下达成书面调解协议,并严格按照司法部规定整理装订建成完整调解案卷的,每一件也可以获得20元的奖励。韩云亮告诉记者,过去调解工作,一般调解成功了,就简简单单地写一篇纸,写上调解达成的协议内容,双方一签字、按手印就完了。可现在按照司法部的统一要求,完整的调解案卷要包括从调解纠纷受理直至调解后回访的全部记录,内容缺一不可。在基层调解工作中,做到这么完备其实并不容易。门头沟区司法局采用了奖励的方法后,调解员规范制作案卷的积极性明显提高了,效果比单纯培训好得多。“我们工作也做了,案卷也规范了,调解员的积极性也上去了,可谓名利双收。”

  除上面两项基本的奖励项目外,调解员或调解委员会成功避免矛盾激化的,还将受到额外奖励。如防止民事案件转化为治安、刑事案件的,防止了群众群体访、越级访事件发生的,调解员或是调解集体能获得50元至200元不等的奖励。如果化解矛盾纠纷的案例入选“典型案例”的,每件案件还可享受300元的案件奖励。

  周春峡告诉记者,“以奖代补”制度2007年在全区范围内全面铺开,区内每个居委会和村委会几乎都得到了不等的奖励,有的是集体奖,有的是个人奖,有的单位多一些,有的单位少一些,累计的奖金支出42000余元,调解员参与矛盾化解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都有了明显提高。这两年,门头沟区成功化解矛盾纠纷的数量都以每年2000件的速度快速递增。

  钱虽少情意重,将心比心换调解新局面

  门头沟区承泽苑社区居委会去年由于成功调解纠纷的数量多,也按照规范标准装订了调解案卷,几天前刚刚从司法局领取了2007年度的奖励款。居委会主任李亚军说,这些钱他们都用来添置工作中必要的硬件设备了,虽然数额不算高,可也解决了很多的实际困难。

  从2003年起就在承泽苑社区担任居委会主任的李亚军,谈到自己兼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时说:“社区矛盾这块,工作很难做,特别是那些生活没有固定收入,又不够低保条件的住户,管理起来就更难。对于这些群众,我们的工作必须得先从情感上接近,赢得对方的信任后,再调解矛盾就容易多了。可这就意味着,我们工作没办法一蹴而就,矛盾什么时候来,我们就得什么时候处理,根本不可能按点上下班。”

  李亚军告诉记者,放在以前,需要调解矛盾的群众找上门,如果我们本职工作还没做完,往往就打发人家直接找其他部门解决,或者让他改天再来,能推就推。“可现在不行了,司法局对我们工作特别支持,平时总是宣传、培训不说,还竭尽全力给我们发点补贴。虽说每件20块钱不多,可司法局的情况我们了解,人家这是真心惦记着我们的辛苦。自从‘以奖代补’制度实行以来,我们心理就总觉得自己有责任把这份工作做好。”据了解,去年一年,李亚军所在的承泽苑社区,没有一起纠纷出社区,全部化解在了基层。

  对此,韩云亮说,虽然司法局只能拿出每件20元的奖励款,说实话有点吝啬,可即便这样也是竭尽全力了。这些钱都是从那不到10万元的经费中一点点挤出来的,降低了培训标准,缩减了办公开支,就为了给基层调解员多支持一点,让大家的工作积极性更高一点。

  周春峡则告诉记者,“以奖代补”制度推行一年以来,确实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人民调解工作中资金不足的瓶颈问题,调动了广大基层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今后,门头沟区还将继续坚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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