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信息网 -> 法律评论 -> 正文
 — 新闻焦点 ———————
·最高检要求依法保障律师执业...
·食品安全法草案已征意见50...
·两部网购规范征求意见:买家...
·中国律师与20年“两会”
·商务部欲出台网店相关规范 ...
·科技部等发布《高新技术企业...
·处罚“老鼠仓”刑法遭遇尴尬...
·北京市家庭暴力受害者将获法...
 — 本周法律评论热点 ———
·新京报:高中生嫖娼后举报:...
·20余女教师被令作陪,“陪...
·辩冤白谤的机制
·城管执法的七大现实困境
·中国法院网:“撞伤不如撞死...
·红网:7旬女贪受审撕裂多少...
·华商报:法官也上访,还怎么...
·四川新闻网:杨代莉案告破,...
 
 — 新法速递 ———————
·包头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
·深圳市保安服务管理办法
·珠海市安全生产条例
·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
·中央分成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
·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范围...
·乌鲁木齐市农村特困群体医疗...
 
 — 最新论文 ———————
·
·
·
·
·
·
·
·
·
·
 
政府理应为手足口病患儿医药费买单
      来源:新京报   2008年05月05日 14时02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其他主题 
 “手足口病”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阜阳市手足口病疫情截至5月2日已累计发生报告病例3736例,其中痊愈1460例,死亡22例,重症30例,病危12例。新华社昨日报道,阜阳手足口病(EV71感染)防治工作指挥部日前向全市下发通知,规定手足口病患儿医药费可报销,绝不能让任何一位患病儿童因家庭经济困难而看不起病。

  我们关注阜阳,并且为那些得以痊愈的生命而欣慰,为那些不幸夭亡的生命而悲痛,为那些仍处于重症与病危当中的生命而揪心,由此,也更期待阜阳市能做出更积极有效的应对。在卫生部表示“今后一段时间部分地区的手足口病疫情还可能上升”的情形下,如何最大程度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阻断其进一步的传播;如何尽最大可能救治已经被疫病感染的婴幼儿患者,挽救那些处于病毒折磨中的生命,的确已成为重中之重。

  的确,每一个患者的生命都应当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就在几天前,卫生部已正式将手足口病列为法定传染病,在这种情形下,不让患儿因家庭困难而看不起病,也成为政府的法定义务。非典之后,2004年8月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二条明确规定,“国家对患有特定传染病的困难人群实行医疗救助,减免医疗费用”。同时,《预算法》第三十三条也规定,各级政府预算应当按照本级预算支出额的1%~3%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救灾开支及其他难以预见的特殊开支。

  因此,阜阳关于患儿医药费的规定,是政府践行其法定责任的应有之义。尽管人们更期待,政府能对所有疫病患者、而不仅仅是家庭困难患者,做出全部免费治疗的承诺。

  在非典事件中,我国曾出台相关费用减免政策,比如对农民(包括农民工)中的非典患者,从留验、隔离到治疗的全过程一律实行免费,包括免费提供住院和伙食。北京承诺为无经济实力的“非典”患者提供免费治疗,河北等省份则“对疑似非典及已确诊为非典的患者,全部实行免费诊治”。这些政策的施行,有效防止了因看不起病而拒绝诊治导致更大面积的病毒传染现象。显然,在手足口病疫情的发生已有些时日,其他一些省份也陆续出现疫情的情形下,不应仅有阜阳一地做出治疗费用减免的公开承诺。

  政府对责任的承担,意味着与病毒争夺公众的生命安全,因此,责任政府是对民众生命安全最有效的呵护,每一起公共事件归根到底都是对政府危机应对能力的考验,也更是对政府责任的拷问。当疫情成为一次公共卫生事件,它本身就是政府的一条责任之链,这个链条不仅关系着政府的公信力,更维系着民众的生命安全。可想而知的是,如果在当前疫情形势下,仅仅由于治疗费用的原因,而依然存在迟报、瞒报、谎报、拒绝诊治等现象,则无疑延误并助推疫情传播,进而将使保障民众生命安全的关口后移,使民众只身犯险。

  正是因为意想不到的事情时刻会发生,所以人们更加关注政府责任的担当。“责任政府”从来不是只挂在嘴边的,而必然是具体而微地反映于日常的恪尽职守中。信息的公开,积极的救治,皆在此列。

 匿名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换张图
             
 
  [ 相关新闻 ]
·如何监督城管局长的文明承诺
·从“廉政账户”看“医生红包账户”
·我国律师一年办理农民工法援11.9万件 15万人受援
·律师眼里的农民工问题:文化低易采取过激行为
·律师向安徽卫生厅申请公布手足口病处置内幕
·手足口病防控领导小组成立 陈竺担任组长
·山东手足口病事件:如何防止“怕引起恐慌”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