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交通事故争议中的独特优势和作用,有效推进交通事故争议处理工作适度社会化的新模式,保障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交通秩序,4月15日,该区成立交通事故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全市首次启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三调联动交通事故争议多元化调解机制,通过三种调解手段的相互衔接,将大量的交通事故争议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大大减轻交警支队对交通事故处理的压力,减轻事故当事人的诉累,减少交通事故处理的反复,有效节约行政资源和诉讼资源,促进和谐交通关系的建立。
与会领导为区交通事故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区法院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调解室揭牌,并向15名专、兼职调解员颁发了聘书。会议还下发了由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和该局联合制定的《关于交通事故争议处理推行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的实施办法》。
为尝试在交通事故争议处理等矛盾纠纷集中、多发的领域内开展人民调解和法律服务工作,去年6月,该局在区交警支队建立律师咨询工作室和法律援助联系点,聘请多名专职律师为事故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有效调处了交通事故争议,也为人民调解介入交通事故争议处理奠定了良好基础。今年3月初,该局提议进一步尝试交通事故争议处理工作适度社会化新模式,在区交警支队律师工作室和法律援助联系点的基础上,试行交通事故争议处理引入人民调解制度,通过区交警支队和区法院的委托,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进行调解。该设想得到了区法院与区交警支队的认可和支持,也得到了华泾镇政府、相关律师事务所的欢迎和参与。3月13日,该局与区法院、区交警支队、华泾镇共同召开人民调解参与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协商会,进行了充分的认证和研讨,并达成了一致意见:聘请了华泾镇签约律师、律师工作室专职律师、区交警支队交警以及区法院法官等12人为调解员,这一组织形式创新了以往人民调解委员会组成模式,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经过近一个月的筹备,区交通事故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及工作室运转所需的人、财、物以及规章制度均落实到位,并于4月1日起试运行。半个多月以来,人民调解参与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达20多起,涉案赔偿金额达50余万元,仅试运行首日,就成功处理了交通事故5起,取得了预期效果,为提高交通事故纠纷的处理效率,保障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和谐交通关系的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
在成立仪式上,徐汇区领导指出,区交通事故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成立,是继成立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行业性、区域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后的又一个新型的人民调解组织,是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机制的又一次探索和实践,标志着徐汇区区人民调解工作又拓展了新的领域。他要求,一要将服务民生的理念贯穿到人民调解工作中,正确认识人民调解的性质、功能和地位,做到起步早、成效好,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便利、快捷、公益性强的特点,为交通事故双方提供一站式服务。二要切实发挥“三调联动”机制的多元高效作用,通过委托调解、联合调解等方式,形成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以行政调解为补充、以司法调解为主导、以司法审判为保障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加大交通事故争议纠纷的化解力度。三要加强业务指导,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化解效率,提升人民调解的社会公信力。各职能单位要加强协同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增强工作活力,共同研究并解决实践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并及时总结经验,逐步完善“三调联动”机制,努力将交通事故争议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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