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信息网 -> 法院动态 -> 正文
 — 新闻焦点 ———————
·最高法将就医患纠纷出台相关...
·最高检明确:用捡来的信用卡...
·航空争议频发凸显法律盲点 ...
·最高检:深挖彻查充当黑恶势...
·全国继续深化打黑除恶专项斗...
·国家公务员局将于今年上半年...
·消防法修订草案向社会公布征...
·最高检出台四办法 首次专门...
 — 本周公检法司热点 ———
·最高法已做好出台实施《物权...
·最高法院大幅调整民商事案件...
·法院将改革民事案件级别管辖...
·最高法确定2007年法官职...
·最高法院确定审理死刑案件基...
·最高法:各级法院审案时要统...
·最高人民法院披露民商事案件...
·法官自由裁量权不能滥用
 
 — 新法速递 ———————
·天津市经济租赁房管理办法
·广州市道路旅客运输站管理规...
·杭州市江东大桥工程质量鉴定...
·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开展...
·农业部、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拾得他人...
·太原市农村敬老院管理暂行办...
 
 — 最新论文 ———————
·
·
·
·
·
·
·
·
·
·
 
严禁非职务行为过问案件 山东对说情者一律曝光
      来源:人民法院报  马 丽   2008年05月08日 09时56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司法行政 
 “职务行为”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为了进一步规范法官的执法行为,加强审判作风建设,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出台了《关于非职务行为过问案件公开制度的规定》,以公开促公正、保廉洁。

  《规定》对非职务行为过问案件的行为进行了界定,是指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包括离、退休人员)非因工作需要而代表一方当事人向合议庭成员说情、请求关照或者以其他方式过问案件的行为。《规定》要求,合议庭一旦遇到有非职务行为过问案件的情形应当填写《非职务行为过问案件登记表》,并逐级向庭长、分管副院长汇报,分管副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审理的案件,连同非职务行为过问案件的情形,一并提交审判委员会。《规定》指出,合议庭、承办人对非职务行为过问案件的事项,未能如实登记或未入卷宗的,对责任人进行违纪处理。因非职务过问行为造成案件错误处理或违法审判,或者在社会上造成其他不良影响,或者存在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由纪检组监察室依法依纪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匿名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换张图
             
 
  [ 相关新闻 ]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制度遭遇“四道坎”
·探访人民法院执行员的真实生活
·上海徐汇区启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化解交通事故争议联...
·司法部:震慑黑恶犯罪分子 做好涉黑头目关押工作
·河南卢氏检察院保障法警职务行为 促进公讼工作
·公安部将定规章预防处置阻碍民警执行职务行为
·公安部制定处置阻碍民警执行职务行为程序规定